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湖南常德:“三坚持三推进”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3-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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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常德市司法局立足“三坚持三推进”服务模式,在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方面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运行”,推进“规则之治”。完善制度设计。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备案制度,健全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自“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以来,共审核、备案村规民约769份,为村(居)委员会项目谈判、签订合同等提供各类法律意见65次。坚持创建引领。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和巩固提升活动,完善建设指导标准,推动创建科学化、规范化。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3个。抓好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明白人”近4000人,达到每村2.5人,远超既定目标。不断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市2262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808个,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253件次。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推进“平安之治”。强化机构建设。落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落实”“六统一”基本标准,全市村(社区)配备人民调解员7726人、乡镇(街道)配备人民调解员954人,推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强化活动依托。先后组织开展“迎建党百年 护和谐稳定”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分别调解矛盾纠纷31192件、39091件。强化信息赋能。推广使用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把全市170个司法所、2492个人民调解组织、8911名人民调解员全部录入系统,为人民调解员颁发电子调解证,安装使用“湖南人民调解”手机APP,推动人民调解案件及时录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坚持“善治久治”,推进“时代之治”。规范服务平台。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9个,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人民调解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2127个,有效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提供精准服务。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对接各类群体提供精准服务。组建“法律进企”公益服务活动团队,对全市农村企业进行法律体检1215次。突出普法宣传。针对农村进行差异化精准普法,开展“文艺汇演式”“活动依托式”等进村入户普法宣传55场次,解答群众咨询1.1万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3万份。探索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圩场日、元旦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机,号召本市高校学生积极到居住地参与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共吸引近3000名大学生参与,深入1800多个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惠及村民20万余人。(湖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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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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