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贵州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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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法治日报通讯员 袁 萍 远 航

  “村(居)是党委和政府服务联系人民群众的神经末梢,也是社会治理源头的基石,如何在村(居)层面用‘乡土’办法和专业力量推进源头治理已然成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创新“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全新样本,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实践成果和具体体现。

  据介绍,贵州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去年10月,贵州省司法厅作为西南省份唯一代表在全国调解工作会上做经验交流。2023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39.25万次,同比增长68.27%,调解纠纷首次突破30万件,同比增长47.03%。

  建章立制启新篇

  “谢谢谭哥,没想到我们几兄弟不但没有因为分田闹上法庭,反而化解了之前的矛盾,一家人可以吃个团圆饭了。”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县普安镇前进村,刚刚化解完遗产纠纷的张某握着该村专职人民调解员谭诗春的手激动地说。

  “像张家兄弟间这样的林地纠纷在村寨中常见,如果矛盾纠纷没有在源头得到化解,就有可能引发严重冲突。与打官司不同,通过调解化解的矛盾更容易让各方恢复和气,是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三都县司法局局长梁慧说。

  据统计,近年来,贵州调解的矛盾纠纷直接发生在村(居)的一度超过70%。然而,村一级基层调解组织力量之前较为薄弱。

  2020年,就关于如何抓前端、治未病,通过非诉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难题,贵州省司法厅开展了一场涉及全省9个市州、88个区县、1万多个村(居)的人民调解工作调研。

  “‘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一句话更是一项工程。建立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机制最难的是没有先例,每一项机制、每一个做法都需要深入调研。”时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胡勇说。

  2022年,贵州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形成“条例—意见—规范+方案”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并把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纳入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力推进。

  “相关制度的落地也意味着财政保障的落实,在顶层设计方面形成了闭环。经过计算,推行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节约的司法成本远高于推行该机制的投入。”胡勇说。

  基层治理新实践

  “杨姐,麻烦你过来一下,两个当事人都要让你来评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州府社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杨昌梅接到派出所来电,这已是她一周内接到的第5个派出所让她帮忙调解的电话了。

  很多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面临的纠纷化解难题,只要联系上所在社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都能迎刃而解,这离不开他们长时间的走访巡查和对各家各户情况的了解。

  据了解,贵州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制度明确,各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巡村走访每周不少于10个小时或走访5个以上重点对象。同时明确相关工作考核制度、督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专职人民调解员管得好、起作用。

  “过去是‘问题’找上门,现在是出门找‘问题’。他们是人民调解员更是巡管员,是基层矛盾纠纷的‘眼线’,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苗头隐患。”贵州省司法厅人民处处长韩祥说。

  据介绍,所有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都采用司法局招聘、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使用的“局聘所管委用”模式,还有完整的薪酬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律保障、制度保障和专业管理。

  “我原本打算在深圳工作,看到村里有这样的工作机会,我就想回来试试,不仅工资有保障,能够继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未来还有很多发展机会。”刚刚大学毕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王海梅告诉记者,在新制度支撑下,吸引不少像她这样的大学生人民调解员。

  满足群众新期待

  “这个问题我们签个字就解决了,麻烦你们这么久一分钱都不用花,真是太感谢了。”去年因突发洪水,某工厂的水泥被冲到农户潘某的田地,导致大量农作物损失。潘某因与工厂沟通赔偿损失没有达成一致,准备前往县法院起诉。该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韦仕照得知后介入调解,最终潘某获得满意的赔偿。

  “在过去,打官司对于贵州偏远山区的居民来说是一件耗钱耗力的事。随着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推进配备,他们不仅不用花一分钱,还能以最快的速度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省司法厅人民处副处长金菲说。

  为确保稳步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贵州省司法厅明确,2022年起用4年时间实现贵州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已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0712名,覆盖60%的村(居)并持续巩固提升,在贵州历史上首次建立起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据了解,2022年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当年,全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54万件。全年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41.85万件,同比下降21.24%,“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人民调解案件量及诉前调解案件量继续保持大幅增长,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随着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推进,长期困扰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缺乏、结构失衡等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可以说,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是‘一子落地、满盘皆活’,激发了人民调解制度活力,筑牢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完善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了党领导下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为全国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贡献了贵州探索经验。”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华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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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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