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民营经济立法进程提速,聚焦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治理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1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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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张旭

  民营经济立法成为近日社会关注的热点。2024年2月23日,民建中央在全国两会提案通气会上拟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民建中央指出,相比国有经济和外资企业相关法律,关于民营经济的国家立法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导致不同经济形态上的差别对待。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保护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大多没有实现法律化,已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在法律位阶和效力上仍然较低,且缺乏系统性。

  对此,民建中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重大立法、应急立法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争取在2024—2025年正式制定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司法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座谈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

  实际上,国家对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早有多次表态。1月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等6个方面采取更多务实举措,切实疏堵点、提信心、破壁垒、解难题、抓落实,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感有得。1月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等30件议案涉及的22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1月9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再次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着力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同样强调,将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

  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概括起来,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但近年来受疫情冲击叠加外界环境等不利条件影响,民营企业预期转弱、信心不足,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严肃问责账款拖欠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和国家的重要部署,也是减少资金占用、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但目前来看,变相拖欠、边清边欠还时有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关注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痛点。刘俊海称,无论债务人是地方政府还是国有企业,都要遵循契约精神。“但凡民营企业享有的债权,法律都要进行保护。”刘俊海说。

  实际上,针对企业尤其是民企反映强烈的账款拖欠问题,中央曾多次表态。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提出要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此外,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包括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等。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当下最为重要的营商环境之举。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理事、北京京商流通战略研究院院长赖阳此前向界面新闻表示,多年来,部分地方政府受制于财政压力等问题,针对企业发生的债务和账款等,仍采取能拖则拖、“新官不理旧账”等处理方式,诚信缺失,也导致市场主体所面临的信用交易风险较为突出。“相当多的企业都会遇到类似违约困境。”赖阳表示。

  政府账款拖欠问题为何会经常发生?赖阳称,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导致此类失信行为多发的一大原因,“现实制度中,对系列审批环节的政府责任人缺乏责任约束。”赖阳说,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形需要考虑,即体制内人员调动频繁,“一旦出现人员调动,新官员需要重新了解情况以及处理此前官员的工作,审批环节也就容易发生搁置。”

  而搁置的后果会导致部分企业遭遇经营困境。“有的民营企业因为拿不到相应款项,时间一长会加剧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运行压力,造成债务链负担。”赖阳说,与之带来的是,企业对政府信用产生质疑,“很多企业不敢承接政府等机关单位项目,会觉得和政府合作存有很大的经济风险”。

  北京工商大学新商经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周清杰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面对的营商环境其实就是政府所营造的制度环境,是围绕中小微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发布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文件等。

  他建议,中央应对政府信用机制进一步研究设计,细化相关规定,配套执行方案,比如对政府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约束需进一步明确规定。此外,他指出,地方政府要明确认识,不能将自己视为凌驾于其他市场主体之上的存在,“政府不是超越市场主体的例外。”

  刘俊海也表示,未来,民营经济促进法要着重对涉事主体拖欠账款问题进行严肃问责,依法追究地方政府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除了政府要付清款项之外,涉事有关的决策者,也要以个人财产承担违约责任。”刘俊海说。

融资难、融资贵

  四川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袁嘉此前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难题是无法公平参与竞争的问题,分为三个层面来看。其中,袁嘉提到了融资方面,称部分民营企业无法公平获得融资机会。

  他表示,尤其是在获取利息较低的银行贷款融资方面,民营企业具有明显劣势,金融机构设置的授信和放款要求并非一视同仁,对民营企业常常设置更加苛刻的条款。

  刘俊海也向界面新闻表示,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是民营企业面临的难题之一。他称,有些金融机构在制定信贷计划时,会有意识地向国企、地方政府乃至城投公司倾斜,“而对于此类现象,我们需要修正。”刘俊海说。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此前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对很多民营企业而言,相比融资贵来说,解决融资难问题更为紧迫。部分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较弱等原因,在金融市场中相对弱势,融资可得性、可及性差,这就表现为融资难;对能够获得融资的民营企业来说,金融机构为覆盖风险,在贷款利率中增加风险补偿,这就导致了融资贵。

  界面新闻注意到,今年,民建中央在提交议案前,曾设立重点专题调研组对民营企业进行调研。调研结果发现,目前企业大多数融资主要靠银行间接融资,只有小部分直接融资,这样的融资结构不利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对此,民建中央在提交《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补齐“三个短板”的提案》中建议,强化对企业创新的“耐心资本”支撑,成立“耐心资本”投资机构,强化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对产业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长期贷款融资能力,加速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融资难题,此前国家曾出台相关文件对民营企业进行金融支持。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数字金融赋能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数字化、场景化、可视化的融资产品,创新科技贷款产品,为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开发贷款、设备采购贷款、技改贷款等多种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民营企业成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融资渠道,实现金融服务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的协同发展。

  2023年11月28日,中国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从民营企业需求特点出发,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回应民营企业关切。

  未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或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举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上表示,开展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研究,细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规则,对平等保护作出更为全面详细规定,尤其是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把公平对待融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收益

  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项,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有发生,进而打击不少民营企业信心。

  “知识产权是产权当中的核心内容,这项工作必须要保护到位。”刘俊海向界面新闻表示,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比有形的地产房产更为重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吕薇在接受知识产权报采访时也表示,对于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势所在。吕薇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为何知识产权保护难?刘俊海向界面新闻表示,一方面是盗窃者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权利保护意识淡薄,认为知识产权是“私权”,主观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违法成本低于违法收益,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周翔在2024年2月2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同样表示,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这是社会各界一直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人民法院始终着力加以解决的重点问题。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难这一问题,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曾提到,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研究完善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刘俊海表示,未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攻克知识产权保护难,要坚持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并重,三管齐下。”此外,刘俊海指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在于“三升三降”,即:提升知识产权人的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其次,降低违法收益,提高违法成本,确保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最后,提升守信收益,降低守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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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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