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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践行“复议为民”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0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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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江苏省南通市率先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人财物和办案场所保障全部落实,着力在新机制中提质增效。

  一是拓宽受理渠道,行政复议更便民。对行政复议申请应收尽收,彰显“复议为民”理念。通州区某镇政府与某企业签订砖瓦企业关闭拆除补偿协议书,因平窑复耕补偿费争议,企业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虽然现行行政复议法没有将行政协议纠纷纳入受理范围,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区政府受理了本案。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地政府主动与破产管理人联系,在查明案情后责令某镇政府依照协议支付剩余补偿款。

  二是整合多方资源,行政复议更有力。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行政力量,实现办案资源优化配置,借助外力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东县曹某因与镇政府未能达成搬迁协议,对镇政府拆除其违法建设的行为向如东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县政府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场邀请法律顾问、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参与听证。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东县政府引入县矛盾调处中心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搬迁补偿协议。

  三是力求化解争议,行政复议更高效。依托大调解中心、公共法律中心等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复议前、复议中、复议后进行全过程调解。实行行政复议单一告知试点后,县级政府充分发挥非诉讼中心整体联动团队优势,将法律援助嵌入行政复议,倡导并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解决”,让更多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得以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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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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