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内蒙古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2-0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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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开拓创新、以上率下,人员编制落实好、三级政府同推进、职责全集中,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强化党的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党委书记听汇报作部署提要求,政府主席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和政府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实现了组织架构规格高、实施方案出台早,各盟市、旗县相继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强化为民办实事。2021年7月1日,全区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政府同时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实现了三级政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集中,复议职责稳步过渡、工作无缝衔接、群众复议便捷、审理统一标准,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改革工作有机结合。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在抓好本级改革的同时,指导抓好盟市、旗县改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改革通报和调度机制,通过旬报送、月通报、区片调度会、实地督导指导、现场教学等方式推进改革,全区上下一盘棋。

  强化机构、人员、场所建设。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编制部门形成合力,将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最大的政治抓紧抓好抓实,统筹调配、划转编制。截至10月31日,全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增加73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233名,复议内设机构增加560%,人员编制增加960%,一定程度弥补了较多历史欠账,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在人员、机构方面破解多年来困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瓶颈问题。通辽、兴安盟等盟市完成了科室分设、人员到岗。赤峰、巴彦淖尔等盟市遴选人员,鄂尔多斯、锡林郭勒、乌兰察布等盟市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能力建设,自治区、鄂尔多斯、兴安盟等地陆续建成功能分区的规范化、信息化智慧听证场所,赤峰、通辽等盟市专门的复议场所正在建设中,办公室、听证室、审理接待室、档案室等“四室”分离,提升行政复议权威,实现了新飞跃。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以完善复议制度建设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融合为契机,推动政治机关、领导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制定自治区复议申请审查标准、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办法等,既统一了标准,又提高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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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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