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宁夏人民监督员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见

来源:宁夏法治报 发布时间:2022-11-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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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监督员是代表群众来监督检察院办案的”“公开听证让案件办理更加公平公正,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对我帮助很大”……2021年4月的一起国家赔偿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后,申请人刘某对人民监督员有了新的认识。

  “当天的听证会上,我们5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审查终结报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对申请人提出选择正确途径主张个人权利的建议,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人民监督员代表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2020年被自治区司法厅选为人民监督员的伏小瑞说。

  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履职经费保障等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近年来,经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实践探索,监督方式越来越全,监督模式越来越规范,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抽选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监督活动,参与角度更加丰富,涵盖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多项活动,实现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检察办案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况纳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压实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司法责任,切实增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自觉性,做到“能邀请尽邀请”,让人民监督员“能监督尽监督”。人民监督员的身影不仅出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出现在案件质量常规评查活动中,抽取相关案卷,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评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2022年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203件412人次,监督案件种类涉及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审查、文书宣告送达、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多个法定类别。

  “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过程,包括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和督促落实,根据案件性质需要提出立足群体的监督建议,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提供多元视角。人民监督员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履职建议,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2年6月,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相关办法,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办法明确了监督活动开展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同时,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和“回头看”活动过程中,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为人民监督员确认行程、协调住宿、提供出行保障等,保证人民监督员尽可能地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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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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