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每当想起三年前的温情一幕,头发花白的黄兴江内心都会感慨万千。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帮我圆满解决了债务纠纷,这些东西是我的一份心意。”79岁的张老太太颤巍巍来到山东省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将自己亲手缝制的93双鞋垫交到黄兴江等值班工作人员手中。
同事们半戏谑称“这是一面‘特殊的锦旗’”。事实上,它也是黄兴江通过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的一个缩影。
走进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间办公室,墙壁被鲜红的锦旗层层覆盖,似乎在无声讲述着一个个充满温度的法援故事。它们也如同一枚枚闪亮的勋章,见证着一位法律援助工作者二十八载寒暑不移的赤诚与坚守。
结缘法援:从“保家卫国”到“守护公平”
黄兴江当初并未想到,自己这辈子会跟法律援助结缘。
1994年初,司法部正式提出探索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并开始试点。很快,聊城地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从部队复员回到地方的黄兴江被安置到此,成为当地第一批法律援助工作者。
起初,案件较少,后来随着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日益提高,求助者也越来越多,“一年最多要受理两千多件案子,加班就成为家常便饭”。
脱下军装仍冲锋!军人的核心信念,与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初心高度契合。在黄兴江身上,军旅生涯中“护一方安宁”的使命感,直接转化为法律援助工作中对受援群众的强烈责任感——面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各类案件时,他总能共情当事人的困境,将法律援助当作“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责任,主动投入更多精力跟进,甚至牺牲休息时间协调沟通,直至案件画上完满句号。
一开始,身边人并不了解黄兴江的工作性质,他自己在忙得昏天黑地回到家之后,也会感到疲惫。但在办结一个个案件后,听到受援人由衷地道出一声声“感谢”时,他的内心就会有汩汩暖流涌动,便觉得此前所有的辛苦与付出都值得。
“硬核”担当:撑起法援一片天
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援助对象多是弱势群体,面对法律问题时常常感到无助。这些年,黄兴江秉持“应援尽援,一援到底”的信念,为了一句“公道”,顶着压力调查取证,跑遍十几个工地找证人;案件再琐碎复杂,也坚持“不打赢不放手”。因为他知道,法律援助就是当事人最后的法律依靠。这份“铁血”,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更是对“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公正对待”的执念。
杨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21年5月在聊城某工地干活时意外受伤,引发赔偿纠纷,维权艰难。为方便家人照顾,其随后返回西安老家就医,并于2022年3月打电话向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黄兴江确定该案属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即时受理申请,指派律师为杨某提供法律援助。
面对这起案情复杂、横跨两地的案件,黄兴江与援助律师紧密协作,突破时空壁垒:线上,高频次通过电话、视频与杨某沟通案情、答疑解惑、安抚情绪;线下,高效运用邮寄、异地协作等方式调取关键证据。案件耗时两年多,历经工伤认定、司法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诉讼直至执行,七百多个日日夜夜,无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黄兴江和援助律师随时响应,精准制定策略,全程保驾护航,最终为杨某成功追回20余万元赔偿金。
案件圆满解决后,激动不已的杨某专门打电话向为此案付出诸多努力的黄兴江表达感激之情,他在电话中动情地说:“谢谢你们,你们山东人真不错!”2024年8月21日,杨某还从800公里之外的西安专程给黄兴江和同事们寄来一面锦旗,上写“心系弱势群体 解百姓之危难”两行金光闪闪的大字。
随着办理的案件越来越多,黄兴江也更加深刻感受到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所蕴含的巨大意义。从那一刻起,“用法律力量守护正义”的信念,在他心中愈发坚定。
铁血柔情:照亮困境的一束光
每天早晨,在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总能看到黄兴江微笑着迎接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热心肠”“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是同事们对他的普遍评价。
因一起宅基地纠纷,王某与李某发生激烈冲突,并致李某受伤死亡。此前,王某已离异,家里还有年迈的老母亲和年幼的孩子,案发使原本困难、残缺的家庭雪上加霜。王某年近古稀的老母亲几近绝望,为了儿子多处奔走,几经辗转来到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黄兴江耐心倾听着老人的哭诉,了解情况后,决定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他对老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拉家常的方式解释法律条文,让她理解受害人家庭遭受的损失,并从心理上对其进行开导劝说,让老人重拾生活的信心。法律援助的介入、黄兴江充满爱心和细致的沟通劝导工作,使老人在绝望之际看到了希望,心灵上得到了极大安慰。
多年的工作经历,让黄兴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工作法”。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他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条;遇到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他像朋友一样倾听,让当事人愿意敞开心扉讲述实情;每次指派案件时,他都不忘将申请人的性格特点叮嘱给律师,以保证双方沟通顺畅。
这种细致与柔情,是黄兴江对“法律之外,人还有情绪和难处”的深度理解。“柔情”源于对“人”的尊重——懂得法律是工具,而这种工具的最终意义,是让每个个体被看见、被善待。
韩先生与孙女士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儿子由韩先生抚养。不幸的是,一年后韩先生意外摔伤致高位截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仅靠低保度日,已无力继续抚养儿子,更谈不上给儿子提供正常的教育成长环境。对此,韩先生深感忧虑,想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并请求法律援助。
黄兴江接到韩先生的求助电话后,决定提供上门服务,驱车十几公里来到对方家里,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即时受理申请,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一个月后,经由法院调解,孩子抚养权变更为孙女士承担。至此,压在韩先生心头的巨石终于落地。
法律援助的意义从不止步于“打赢官司”。办案之余,黄兴江积极投身普法宣传活动,工地、企业、社区、学校……都留下了他的普法足迹。他还热心公益,为福利院的儿童送去图书、文具等学习用品。这种超越法律职责的关怀,更成了照亮困境的一束光。
寒暑交替,二十八年如一日的默默奉献,黄兴江用专业驱散阴霾,用温暖传递希望,用坚守诠释初心,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聊城好人”“聊城和谐使者”“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见证着社会和组织的肯定。
至今,黄兴江已累计接待群众万余人次、化解矛盾2000余件、受理指派案件7000余起、收到受援人锦旗40多面。这些数字正是他献身法援、忠于职守的生动注脚。
“我只是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普通一员,个人的力量有限,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领导和所有同事的支持与配合。”黄兴江表示,锦旗和荣誉不仅是过去的荣光,更是照亮前路的灯塔。它们激励着自己和所有法律援助工作者,在服务困难群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道路上,步履不停,继续用专业与温情,书写更多动人的法援故事,传递更温暖的法治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