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法援惠民生·倾情保稳定”专项活动

来源: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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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司法厅决定2022年在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倾情保稳定”专项活动,着力实现群众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受援人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从单一法律帮扶向推动多元综合救助转变,从外延简单扩张的粗放发展向注重内涵的集约型资源利用转变。

  立足人民安宁 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通过实地走访、定向联系、主动推送、对接指引、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排查梳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居和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

  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根据其需求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立足社会安定 更深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转介衔接机制,注重对受援人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深化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深入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强化对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的分析研判,对矛盾纠纷新苗头、新动向及时预测预警。

  立足高质量发展 更大力度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落实司法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加强涉及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等事项法律援助,将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纳入援助范围。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破产企业、关停并转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在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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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