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经济困难证明后如何核查受援人经济状况?

来源:阜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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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和个人诚信承诺的推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主动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是大势所趋。那么,取消经济困难证明后如何核查受援人经济状况,如何让法律援助经费花在“刀刃上”,阜阳市司法局在数据赋能方面下足功夫。

  法律援助经费是专门用于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事业、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资金。为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效果,确保民生工程资金有效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申请人经济状况审查工作尤为重要。阜阳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对经济困难标准作出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核查难、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法律援助法的实施和个人诚信承诺的推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主动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是大势所趋。为此,阜阳市司法局先行先试,积极协调,主动对接,实现9项数据与法律援助系统对接共享。确保法律援助经济状况核查更加精准、规范、有效,确保法律援助有限资金用在“紧要处”“刀刃上”,保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等问题。

  一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让数据赋能,让群众“减负”。围绕“一网、一门、一次”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和目标,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政府大数据中心实现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系统共享直接查询申请人户籍、同户人等身份信息,实现“一号”受理;对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通过数据互通快速核实身份真实性,减证便民;通过核查个人参保、机动车、企业登记和不动产数据等情况,精准高效确定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

  二是制定经济状况审查办法让核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制定《阜阳市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审查办法(试行)》,细化经济困难标准,对家庭共同生活成员、重大支出、较大价值财产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经济困难”的综合认定办法;在要求申请人规范填写经济状况表的同时,对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慎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形式审查、系统信息比对、查证核实、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手段,让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审查更科学可行、规范高效。

  三是用好数据共享让个人诚信承诺顺畅落地,平稳运行。在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援助法中关于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和个人诚信承诺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协调完善共享数据信息;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个人诚信承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当事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由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核查经济状况,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这些举措实施以来,法律援助机构耐心引导申请人填写经济状况,通过平台交互核查数据累计8万余次,对因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不予受理的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法律援助受理工作“零投诉”。阜阳市通过数据赋能,规范核查,实现了让真正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体快速高效的获取免费法律服务,保证了法律援助经费花在“刀刃上”,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也为全面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和个人诚信承诺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的实施更应当精准、高效。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在加强经费管理与使用、提升质量和效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上持续发力。通过信息共享、数据交换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既是为群众“减负”,提高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效率的一种手段,也是保障法律援助经费正确使用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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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