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完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强化电网安全管控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9-0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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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 林振智

  电力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保障民生、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2011年7月,国务院制定公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条例实施十五年来,在防范电力安全事故、规范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随着我国能源革命持续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全社会对电力供应可靠性、民生用电安全的期望不断提高。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基于本世纪初电网发展水平制定,已难以适配当前电网运行实际。一方面,2011至2024年,我国县级市用电负荷涨幅达165%,其他设区的市、省会城市、直辖市、省级区域用电负荷涨幅均超过120%,原有各级电网负荷定级区间已与当前电网规模不相匹配。另一方面,原有标准主要适配传统火电为主的电力系统,对风电、光伏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机组脱网、电压异常等新型安全风险缺乏充分规制。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需要,精准识别、科学防范电力安全事故,更好维护电网安全,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其中对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完善,对于规范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并网主体的行为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电网侧:从严科学调整电网减供负荷判定标准

  修订后的条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从严管控”的原则,兼顾电网发展的前瞻性,以2030年电网预测平均负荷为基数,对各级电网负荷区间从严进行了调整,让事故认定标准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一方面,保持电网减供负荷比例和供电用户停电比例不变。为保持制度的延续性,不改变实行多年的电网安全设防标准和风险管控体系,未调整原条例规定的各级电网减供负荷比例;同时,由于供电用户停电比例和城市电网所在负荷区间的密切关联,原条例规定的供电用户停电比例也保持不变。另一方面,对各级电网负荷区间取值从严。原条例实施以来,省、市、县电网各层级实际负荷增幅为120%-165%。电网负荷区间值调整后,各区域电网、省级电网、直辖市电网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分布在不同级别的电网事故数量与根据原条例确定的事故数量基本一致,同时对部分负荷增长较快的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市电网提升事故等级认定上限,体现从严管控的原则。

  二、发电侧:强化高比例新能源并网安全管控

  针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系统运行新特征,修订后的条例将电压异常、发电设备脱网、备用电源管理缺失等风险纳入事故管控范畴,压实发电企业涉网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完善电压异常事故判定规则。吸取近年来国外大停电事故教训,将单一的“电压偏低超标”判定指标优化为“电压偏离标准曲线”,同时覆盖电压偏低、偏高两类异常情况,管控范围更全面;将电压异常持续认定时长由2小时压缩至1.5小时,推动尽早识别处置电压类风险,防范引发电网连锁故障。二是新增发电设备涉网性能不符合技术要求导致减少出力的事故情形。保障必要的发电备用容量,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核心前提。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发电设备涉网安全问题日益突出。2025年西葡大停电事件,就是因发电设备涉网性能不符合标准发生脱网,直接导致电力系统崩溃。若发电设备涉网性能不符合技术要求,发生集群脱网,将直接造成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下降,一旦叠加负荷突增或再次出现发电设备脱网等情形,极易破坏电力平衡,甚至诱发电力系统崩溃风险。为此,条例修订新增该事故情形,依据发电设备减少出力规模及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引导电力企业加强设备管理。三是增设发电设备备用期间擅自检修的事故情形。针对实践中少数发电企业在发电设备备用状态下擅自开展检修,导致调度机构无法掌握系统真实可调用发电能力,用电高峰阶段备用电源无法可靠调用,增加大面积停电风险,条例修订将该类情形纳入事故认定标准,强化备用发电设备运行管理。

  三、用户侧:厘清安全责任边界

  本次修订进一步厘清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安全责任边界,既守住电网安全底线,也避免因责任界定不清造成过度投资、重复改造,合理降低全社会综合用电成本。一是合理区分用户主动避险与电网故障停电。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允许的正常电压、频率波动范围内,电力用户出于自身设备安全考虑,主动脱离电网的负荷,不纳入电网减供负荷统计。二是明确单一供电条件下的责任划分规则。针对用电负荷占所在市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域负荷10%以上,且通过单一输电线路或单一变电站供电的电力用户,因其自身设备安全故障、设备不满足标准等原因,在电网发生单一故障后仅造成该用户负荷损失的,不纳入电网减供负荷统计。

  总之,本次修订立足我国新型电力系统运行实际,统筹考虑制度延续性与现实适应性,兼顾电网、发电、用户多方主体,既通过适度从严的事故认定标准强化电网风险防控,又科学厘清了各方安全责任。修订后,事故判定更加贴合当前电网规模、电源结构变化,有利于精准识别电力安全风险、客观开展事故调查处置,督促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各方落实安全责任,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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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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