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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英模精神 | 方秋轩:“痴”心不改,30年坚守一线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10-0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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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秋轩,原任福建省明溪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城关司法所所长。2021年退休。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三明市先进工作者”“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三明市金牌调解员”“福建好人”“中国好人”“平安之星”等荣誉称号,2021年入选《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

  “把文章写在大地上” 虽然质朴却掷地有声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方秋轩秉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理念,30余载如一日,在基层一线忠于职守、勇挑重担,当好辖区群众的“贴心人”,做好群众的“娘家人”。她走遍辖区80个村民小组,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余起,帮扶、救济社区矫正对象和困难群众680余人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共1000余件。

  “把司法行政人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人”,为创造更好的社区矫正环境,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按时解矫并顺利融入社会,方秋轩经常入户走访谈心,并帮助他们找住房、找工作,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近两年来,她先后组织建立了2个安置帮教基地,安置帮教人员13人,开展精准扶贫33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2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贩卖一只白鹇被判处缓刑2年,方秋轩多次上门谈心,了解其发展意愿,通过协调,请到高级农艺师为其做淮山种植技术培训指导。经过2年种植摸索,该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了淮山种植技术,并成为“淮山种植大户”,每年收入近10万元,不仅摘掉了“贫困帽”,还盖起了新楼房。除“淮山种植大户”外,方秋轩还结合实际,培养了水稻种植“科技示范户”、孝老爱亲典范、技术创新领头人等改造积极分子15人。

  勇于实践 发挥守正创新的探索精神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延伸。为更加精准、有效地护航发展大局,方秋轩在实践中积极发挥首创精神,努力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融合发展,带领城关司法所先后获评“省先进调委会”“市优秀司法所”等荣誉称号。

  “要从根上减少矛盾纠纷,就得让老百姓学法,知法才能守法,办事才会寻法。”“吃透”了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多部日常需要的法律法规,方秋轩开始创新实施“菜单式”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妇女弱势群体,她组建“女子普法宣传队”;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她组建“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针对青少年群体,她精心设计《成长之路与法同行》漫画图册;利用各村的宣传栏,她适时宣传法治知识……近年来,她为中小学、农民群众及县、乡、村干部讲法治课300余场次,受众达1.5万余人次。

  紧扣“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新内涵,方秋轩结合明溪实际,推动建设坪埠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和“法律明白人说事点”,打造“枫桥经验明溪版”,为村民搭建一个“有事大家说、有难大家帮、有理大家评”的家门口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平台。同时,她创新实施“12345”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并创立“成轩调解室”,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将矛盾彻底化解在基层。如今,“成轩调解室”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法律诊所”。

  2021年3月13日,年满55岁的方秋轩从县司法局副局长岗位上退休。3月17日,方秋轩郑重地向党组织交纳了1万元党费,感谢党的培育,感谢人民的信任,也表示对党百年生日的庆祝。

  方秋轩以其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使命和担当、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坚守基层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忠诚履职、扎实工作、担当作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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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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