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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欣:促医患和谐二十载初心不改 积极投身立法贡献律师智慧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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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胡建霞

  “医药卫生领域的律师,应当以促进医患和谐为己任,努力去缓和医患关系,而不是挑辞架讼。”

  作为一名从事医药卫生法律服务的专职律师,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欣从2002年脱下白大褂弃医从法20年以来,秉持“个案有立场,案外有胸怀”的执业理念,发挥专业优势从源头促进医患和谐,代理医药卫生领域诉讼案件近千件,持续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为医药卫生法律的完善与发展作出贡献。他以突出的成绩,日前获得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的殊荣。

  发挥专业优势 推动医患纠纷破题攻坚

  在成为律师之前,万欣曾是一家医院的药剂师。这一从业背景让他比普通律师更了解诊疗规范,更能发现医疗争议的关键,从而在医药卫生法律服务这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中脱颖而出。

  2006年,一名高龄产妇历尽千辛万苦在国内顶尖的一家三甲医院生下了一个孩子,由于是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医院直接给孩子吸氧16天。

  出院后,夫妻俩精心呵护着幼小的生命。但他们发现,孩子的眼睛不能盯着红球移动,父母将这一“异常”向医生反馈,但医生认为,这是早产儿的正常反应,并没有对眼底做进一步检查。

  3个月后,这对夫妻再次返院就诊时,医生检查发现孩子已发展为早产婴儿视网膜病变(ROP)Ⅴ期,并错过了最佳治疗阶段,视力很难恢复。沉重的打击让夫妻俩陷入了巨大的焦虑中,他们辗转国内外多家医院就诊寻医,但历时多年、历经多次手术仍然未见好转,孩子最终双目失明。为给孩子讨个公道,这对夫妻找到万欣律师。

  万欣接受委托后,通过查阅案情发现,如果追究医院的侵权责任,必须要证明医院有过错。可医院抗辩称孩子出生时,尚未出台正式的诊疗规范,对早产儿用氧进行规范。如何证明医院对孩子的疾病风险明知而出现疏忽成了当务之急。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一篇被告医院的两名医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让万欣眼前一亮。文中论述了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的多种因素,并指出“氧气是产生ROP重要因素之一”。而且早产儿在出院前检查眼底是防止ROP发展的有效手段。这篇论文发表于患儿出生前5年,更重要的是两位医生都是经手治疗的二线医生,都为患儿进行过检查,有一位医生还多次参与患儿出院后的复查,但是在住院过程中、出院前都没对该患儿进行过眼底检查。

  万欣认为,这篇论文证明被告医院的医生对早产儿用氧可能导致视网膜病变的风险早有认识,却因疏忽大意没有及时检查,导致患儿双目失明。这种医务人员明知疾病风险却不作为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认定为过错。

  万欣的观点得到了司法鉴定机构和法院的一致认可,最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90%的赔偿责任。此案也成为该医院入职培训的必讲案例,对一批批新入职年轻医生提高责任意识产生了积极影响。

  执业20年来,万欣代理过众多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复杂疑难的医药卫生法律纠纷。此外,他积极参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共同发起设立了北京市医患和谐促进会,努力推动北京市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为促进医患和谐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万欣(左一)带领律师团队开展日常工作。

  个案之外 促进医患和谐展胸怀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是靠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实现的,需要专业律师群体发挥更大作用。”作为全国律协医药委主任、北京市律协医药委主任,万欣一直大力倡导医药卫生领域的律师要树立“个案有立场,案外有胸怀”的执业理念,即律师在参与解决医疗纠纷时,应当有立场,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有促进医患和谐的胸怀。作为患方的辩护律师,不能挑动医患对立,唆使或者暗示患者去医闹;作为医方的辩护律师,要有悲天悯人之心,代理医院出庭时,不要说些过激的语言刺激到患方,最大程度避免引发矛盾冲突。在案件之外参与立法研讨、提出法律意见,甚至是自己发表文章时,都应该以促进医患和谐为基本原则,用正确的理念引导社会公众。

  让万欣印象颇为深刻的是一起他曾经为一家医院代理的医疗纠纷案。案件中,一名产妇在做分娩手术过程中出现神经损伤导致高位截瘫,之后患方就开始起诉,与这家医院对簿公堂。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对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家属起诉医院索要赔偿金额达2300万余元。

  为支撑这一巨额的诉讼请求,这名产妇的丈夫提交了满满一箱发票,在庭审过程中多次闹庭,试图影响法院审理。万欣带领律师助理逐一核实相关证据,其中一张60万元的大额发票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查询发现,发票开具公司的成立时间晚于开发票的时间。

  经过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后了解,男方因在外面欠下高额债务,想借此“机会”拿到更高的赔偿金额,而产妇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与男方办理了离婚手续。被发现提供虚假证据后,因涉嫌违法,男方便不再参与诉讼过程。

  此后,案件审理才进入到正常渠道。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作为医院的代理律师,万欣一方面向医院出具了数份法律意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分析患者合理的实际损失,建议医院依法主动承担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对患方和其代理人即产妇的母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主动放弃一些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损失主张。最终,医院采纳了万欣关于赔偿金额的建议,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持续了多年的巨额医疗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卫生健康立法献计出力 履职尽责显担当

  万欣认为,律师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上,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参与立法是律师更大价值的体现。多年来,万欣一直关注医药卫生法律的发展,致力于从律师角度为医药卫生法律建言,提升律师行业地位。

  作为一名医药卫生领域的专业律师,万欣积极参与司法部、北京市有关卫生健康立法、修法工作,参与重大案事件法律专项服务。他多次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草案审议,包括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重要法律,提出的多条建议被采纳,为卫生健康立法作出贡献。

  万欣曾参与过2003年抗击“非典”、2009年抗击甲流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服务工作,正是基于以往的相关工作经历,当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他第一时间意识到依法防控的重要性:一方面,政府为疫情防控作出限制性决定的法律依据要及时说明;另一方面还要让广大群众清楚自己有配合防疫的法律义务。如果公众不配合,那任何后果都可能发生。

 

  万欣(左二)带领律师团队研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

  面对疫情的严峻考验,万欣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一名法律人的职责使命。接到北京市司法局党委部署的紧急任务后,他带领团队放弃春节假期,仅用了3个昼夜,就将那些庞杂又重要的法条逐一摘取出来,汇总在一起,第一时间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及时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提供有力参考。

  此外,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对接朝阳区接诉即办中心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中,万欣带领律师团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答疑解惑、调解等不同方式,就涉及医疗纠纷领域的涉法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绝不仅仅是医患双方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万欣认为,包括医疗卫生体系怎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医疗纠纷的救济体系怎样使医疗纠纷的处理渠道更加公平透明快捷公正,以及大病医疗保险体系和贫困家庭的救助体系等方方面面都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各个环节的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才能助力医患关系向越来越和谐的方向发展。

  (文中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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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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