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牢记初心勇担当 践行使命立潮头

——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北省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于洪玉

来源:《司法所工作》杂志2022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23-01-0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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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勇[河北省沧州市司法局]

  于洪玉同志于1992年8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曾任河北省沧州市普法办主任,现任河北省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30年来,于洪玉同志牢记初心、践行使命,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于洪玉先后在全国“三五”“四五”“五五”“六五”普法期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选为“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宣部、司法部评选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被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被评选为2018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其普法先进事迹,于2017年入围“全国60名最美普法人”事迹展。这些年来,于洪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2年,于洪玉同志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深耕普法战线,做法治观念的坚定传播者

  30年来,于洪玉立足普法战线,组建起“沧州新媒体普法矩阵”,引领沧州市“新媒体普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7月,于洪玉被聘任为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的特聘培训讲师,为全省农村党支部书记“万人培训示范工程”培训班授课,他期期主讲,每期都被参训学员评为优秀讲师。参训的沧州市东光县某村支部书记回到村里后,在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问题中遇到了难题,向于洪玉请教。于洪玉利用周末时间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土地流转户座谈,梳理大家提出的问题,召集相关领域专家、律师,共同研究分析,最终为该村依法制定承包地流转方案提供了法律支持。多年来,他举办法治讲座350余场次,法治宣传教育受众达30余万人次。

  2013年10月,他亲自注册并主持运营沧州市普法办公室的官方微博账号,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及基层司法所相继开通新媒体账号。截至目前,沧州市“新媒体普法矩阵”总阅读量突破30亿人次。他主持拍摄的《群主的烦恼》等多部普法微电影、短视频在全国、全省获奖。他坚持运营新浪微博“法治沧州2019”,仅“早间法语”一个话题的阅读量就已高达4000余万人次。2017年3月,他率领相关人员前往贵州省考察新媒体普法工作。考察归来后,精选人员、搭建平台、找准选题,在沧州市全域先后成立了53个普法工作新媒体账户平台,成功组建起沧州市“新媒体普法矩阵”。经过近5年的精心维护和持续用力,“新媒体普法矩阵”中先后有8个账号获得中央政法委的表彰。

主动担当作为,做法治建设的坚定践行者

  多年来,于洪玉坚持崇法唯实、敢谋善断,当好立法、执法工作守护人,筑牢法治沧州的坚固防线。

  2020年,在拟定《沧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过程中,他坚持“强化政府责任、保护公民权利”,慎用许可、处罚、强制手段,采取“不分章”“短而精”的立法体例结构,仅保留具有操作性的18个条款规定,真正实现了以“小切口”立法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近期,在起草《沧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过程中,于洪玉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机制,真正做到全民参与、立法为民。多年来,他为旧城改造、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审核把关意见,共审核把关文件、事项2000余件。其所提的审查意见,采纳率高达98%。

  他在全省率先制定全市统一的《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率先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模式,研究制定《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通过“六比、六拼、六促”,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相关行政执法案卷多次受到河北省通报表扬,沧州市政府连续多年在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中位列优秀等次。

牢记初心使命,做法律服务的坚定实施者

  多年来,于洪玉坚持服务为民,解难题、保民生、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2010年至2022年,他担任“沧州市依法处置某大厦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组组长,带领工作组入驻涉事企业后,依法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800余名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该企业职工李大姐曾带头上访,但其性格直率,正义感强。于洪玉入驻该企业后,安排李大姐联系职工,做职工的思想工作。在了解到工作组切实要为职工解决问题后,李大姐从曾经的带头上访变为工作组和职工群众的“连心桥”,曾经的上访职工给于洪玉送来了“情系职工办实事,排忧解难贴心人”的锦旗。

  2021年年底,近10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沧州市某房地产项目,在各方力量的推动下出现重整曙光。但已经售出的几百套住宅因开发商在销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售出后又做了抵押,将面临售房合同无效的风险。如果合同无效,680套房屋的购房者将损失巨大。于洪玉在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了行政机关可以为房地产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法律建议,为“老大难”问题的解决贡献了法治智慧。

  为落实河北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项政策措施,他带领相关科室迅速出台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六条措施》,深入开展限制性政策专项清理,审查政策文件2361件,废止、失效22件。开展涉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证明事项1.3万余件,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辛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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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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