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有事找老吴”
——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忠信司法所所长吴镜明

来源:《司法所工作》杂志2022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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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河源市司法局

  现任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忠信司法所所长的吴镜明,已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多年。他走遍了忠信镇的每一个角落,把工作做到了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的心里。“有事找老吴”已经成了当地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最常说的一句话。2019年年初,由吴镜明发起成立的“老吴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了当地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的“专家门诊”,为忠信地区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也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高度肯定。

扎根基层30年,他硕果累累

  吴镜明自1992年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一路走来,吴镜明始终秉承着“双方当事人的满意是人民调解员追求的最高境界”的信念,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0多件,其中重大纠纷150多件,疑难复杂纠纷500多件,防范“民转刑”案件200多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55次,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多年来,吴镜明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为重点,以深化法治宣传工作为先导,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为关键,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司法所各项工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忠信司法所于201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吴镜明多次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22年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一碗水端平”,他让群众服气

  2018年,忠信镇水唇村的黄某和东升村的吴某因房屋界线问题产生矛盾。某日,黄家又在两家之间砌起了一道墙,这引起了吴家的极度不满,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吴家强行把围墙拆除。在冲突过程中,黄家有人受轻伤,两家的紧张关系再度升级。冲突发生后,两家人一致同意请吴镜明出面进行调解。“我也姓吴,如果我偏袒吴家人,那黄家人只会更加不服气,这样就会激化两家的矛盾。”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吴镜明首先批评了吴家导致黄家人受伤的行为,让吴家赔偿了黄家的医药费。这一举措,让本来就担心吴镜明“拉偏架”的黄家人顿时放下心来。随后,吴镜明通过讲述安徽桐城“六尺巷”的典故,对两家进行劝解,一点点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两家人最终放下成见,握手言和。

  创新“四法”调解,他是行家里手

  一是“巧借东风法”。是指利用比较有威望的宗亲、亲戚朋友等人影响,通过多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1998年11月,高莞镇中平村下围屋吴某彬等村民投诉本镇高陂村茶岗屋吴姓在高莞水库附近安葬了一座新坟,吴某彬等人认为这破坏了下围屋族坟的风水。为平息纠纷,吴镜明找到吴氏联谊会会长协助调解,最终圆满解决了这宗地坟纠纷,维护了吴氏家族的内部团结。

  二是“对症下药法”。是指紧紧抓住争议背后的核心原因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2011年10月,连平县第二医院与忠信镇官陂社区巫屋3个经济社产生用地纠纷。吴镜明及时查清了事实,通过释法与说理相结合进行调解,最后以院方一次性付清10万元补偿款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

  三是“趁热打铁法”。是指对事实清楚或双方当事人认识基本一致的纠纷及时调解,避免久拖不决使矛盾扩大或激化的方法。2012年9月,黄师傅在张某家外墙打钻作业时,事前没有与屋主张某进行沟通,有孕在身的张某妻子恰好在当天流产。张某认为是黄师傅打钻惊动“胎神”导致妻子流产,要求黄师傅向其赔偿5万元。黄师傅难以接受,要求让吴镜明来主持公道。吴镜明了解情况后提出调解方案并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四是“降温处理法”。是指在当事人情绪激昂时采用“背对背”方式处理,等到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因势利导再做调解的方法。2009年2月,忠信镇柘陂村村民吴某在山场施工作业过程中不慎损坏了新下村吴氏村民一座族坟,围绕族坟所在山场的权属以及赔偿问题,双方产生了纠纷。考虑到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吴镜明决定采取降温“冷”处理,待双方心情恢复平静时再请到一起“面对面”商谈。最后,双方达成共识:由柘陂村吴某对新下村吴氏经济社地坟损毁赔偿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老吴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吴镜明在专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坚持“授人以渔”,注重发挥“传帮带教”作用,通过每年组织举办不少于两期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调解员的矛盾纠纷依法调处能力,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调解服务,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个人调解工作室“调”出和谐“新”天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司法所工作》责任编辑:贺 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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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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