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完善法律援助“五个一”工作机制

来源:安徽法援 发布时间:2023-02-27 11:17
分享到 打印

  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安徽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以后,亳州市司法局作制定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指标》,健全责任分工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过程管控,出台“五个一”制度,即一季度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封信,全面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问题销号制”,高质量组织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季度一调度:针对市、县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季度考核指标,采取推进会、现场会的形式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各实施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司法局对县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创新做法进行点评。

  一季度一通报:根据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年度考核指标,对市、县区实施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制成“问题清单”,下发实施单位和管理部门。

  一季度一排名:按照市司法局制定的“季度排名”方案,把考核指标细化,对照指标逐项打分,采取百分制,对民生工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不准并列,排名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同时把排名情况报市民生办。

  一季度一督查:市司法局组织人员针对实施单位问题清单进行现场督查,查看整改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一季度一封信:对于连续出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司法局采取一封信的形式,把存在的问题告知县区党政一把手,同时纳入市民生办调度事项,确保限期整改完成。

  “五个一”制度实施以来,切实解决了同级财政配套经费、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等一些疑难问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连续七年被市政府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要工程。开展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放到首位。亳州市司法局在征求县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五个一”的工作制度,把法律援助纳入考核范围,及时妥善解决法律援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受援人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附件:

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