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青岛市驻青高校数量资源极为丰富。近年来,青岛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聚焦高校所需,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原则,深化务实合作机制,为高校师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不断创新丰富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内容,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成效不断,亮点纷呈。
一、工作站建设科学规范,需求得到满足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职责划分明确。工作站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站长和值班人员,定期安排律师或者具有法律援助知识人员值班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工作建章立制,规范标准清晰。根据山东省司法厅要求,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完善了值班制度、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极大理顺工作流程;三是内容丰富,作用明显。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解答法律援助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协助核实申请人经济困难情况等活动,提高了基础理论水平,锻炼了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四是确保经费有落实,服务有保障。《青岛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人员参加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监督回访、立卷归档等服务活动的补贴标准,并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推动了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站服务尽职尽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专业加持,派驻资深律师参与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了增强服务高校能力,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与青岛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及崂山区与青岛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派驻资深律师参与工作站值班及培训工作,宣讲法律援助案例,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获得高校师生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二是发挥高校研究特长,积极开展预防性法律制度领域内的法律和政策研究。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与青岛市黄海公证处积极利用实践和信息资源优势,青岛大学法学院充分发挥理论资源优势,三方联合共建“预防性法律制度暨非诉事项研究中心”,在办理、分析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在预防性法律援助制度方面打造出新特色、新亮点,拓展出服务新模式、新领域;三是打造实践基地,选聘、组织部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师生每月2-3次每次4人在非正课时间参与“12348”热线法律咨询接话工作。为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四是维护高校学生权益。对高校学生常遇到的培训费纠纷、实习劳务纠纷、在校人身损害纠纷等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其中法律援助案例“助力22名大学生讨回12万余元英语培训办退费”案件入选全国“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据统计,高校大学生已为群众服务超过5500次,群众满意度达99.3%,双方取得了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