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守为民服务初心,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理念,围绕“法援惠民生”目标要求,畅通申请渠道,完善服务措施,主动上门服务,接听电话“动动嘴”,上门服务“跑跑腿”,让群众享受到便捷服务,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困难群众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2216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92件,成功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50万余元。
家门口的服务
咚咚咚...“胡婆婆在家吗?”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75岁胡婆婆的求助后,主动安排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上门了解情况。
原来,胡婆婆近日出门买菜时不慎被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对方司机全责,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长期卧床行动困难,其儿子曹先生为照顾卧床不起的母亲,也辞去了工作。事故发生后,曹先生多次找对方及对方投保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却遭拒绝,万般无奈之下,曹先生抱着最后希望拨打了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电话。
考虑到胡婆婆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为更深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当日下午前往胡婆婆家中,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人员拿出准备好的材料现场帮胡婆婆办理援助手续,法律援助律师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与胡婆婆进行沟通,详细解释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胡婆婆签订委托代理手续,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即时指派、先行办理等工作机制。对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前来申请的群众,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制度,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真情的法律援助服务。
只跑一次
“有的工友目前在外地,一时回不来,没法一起提供申请材料,怎么办?”因与用工方出现矛盾纠纷,农民工孙某和20余名工友来到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准备申请法律援助时,发现缺少部分材料,且部分工友人在外地无法到场,农民工们担心申请过程不会那么顺利。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采用容缺受理机制,对无法到场申请的农民工通过线上视频审核确认的方式,很快为他们完成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及时介入后,该案在1个月内获得法院胜诉判决,为农民工成功追回欠薪共计75万余元。
“一事只跑一趟,一事只要一次”。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探索“信用+”模式,推行“承诺制”,申请法律援助无须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有紧急、特殊情形等原因导致非主要材料不全的,进行“容缺受理”,目前已累计惠及百余人次。
为您“跑腿”
“今天本来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过来的,没想到当天就把这个事情办好了,终于不用担心赶不上开庭了!”法律援助申请获得受理后,戴先生激动地对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戴先生此前在深圳市工作,由于家人生病需要照顾现居住汉阳,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将于5天后开庭审理,而自己因照顾家人无法亲自赶赴深圳市申请法律援助,眼看案件即将开庭,戴先生心急如焚,无奈之下来到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马上启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立即与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由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戴先生现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资料,并代为接收,然后将相关申请材料邮寄到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机制是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为民办实事服务宗旨而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在坚持法律援助申请属地受理的原则下,把法律援助触角向异地延伸,更好地为汉阳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举措,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