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援调对接”机制,探索新路径,为群众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最大限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整合各方资源 构建援调对接新格局
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入驻旗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地缘”优势,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两套人马兵合一处、两项业务紧密融合。同时,与全旗所辖苏木镇、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人员逐一进行座谈,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加大对各苏木镇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对双方调解和解意愿强烈的案件进行摸排,打造资源共享、信息共同、业务协同、工作互补的法律服务新格局。
立足群众需求 优化法律服务模式
坚持“调解优先、援助兜底”的原则,在尊重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根据矛盾纠纷性质、案情的难易程度、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援调对接”机制进行化解。
与此同时,对涉及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维权的适宜调解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通过“援调对接”的处理方式,真正实现让调解走在前面,迅速介入,高效化解。
融合司法确认 充分释放效能
建立援调对接案件司法确认告知制度,将司法确认程序告知作为援调对接工作的必要程序,及时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按程序申请司法确认。
充分调动法院司法力量,对援调对接案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提升援调对接公信力,针对经过司法确认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巩固成果。
新增工作室(站) 延伸服务触角
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动监察大队、退役军人事务局增设工作站,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扩大了法律服务覆盖范围。
主动加强与各工作站的协调,加强对各工作站的指导,依法介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合理诉求,确保困难群众真正从法律援助中得到实惠。
加强普法宣传 提高群众认识
坚持“应援尽援、援调共济”的工作原则,强化法律援助机构与苏木、司法所、派出所的联动协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精准宣传活动与基层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志愿者律师主动深入街道、社区、农村、企业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走进基层、贴近基层,提高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