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日,秦皇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王某送来的锦旗,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倾力相助的感谢。“原本让我一筹莫展的烦心事,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帮助下,短短时间内就得到圆满解决,补偿款也已顺利拿到,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我也能安心重新就业、开启新生活了。”
2017年12月,王某入职甲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工资由甲公司发放。2021年起,工资发放主体变更为乙公司,2023年王某被要求与乙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但其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始终未发生变化。直至2025年11月,两家公司告知王某,其劳务用工协议将于 1个月后到期,到期后不再续签。王某自41岁入职甲公司至49岁,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公司却突然提出不再聘用,且以双方为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满怀愁绪的王某来到秦皇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后指派律师承办案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一是结合王某实际用工情况,认定双方实际构成劳动关系;二是认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其入职甲公司之日起计算。经法律援助律师多次与仲裁机构及两家公司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两家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23000元。
近年来,秦皇岛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紧扣“安心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部署,将专项行动与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深度融合,聚焦农民工欠薪维权、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重点诉求,全方位筑牢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防线。通过优化服务窗口,设立“劳动者法律援助”专属维权窗口,畅通维权渠道、简化办理流程,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通过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机制,提升劳动者维权效率;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健全与劳动监察、住建、工会等部门的联合调解机制,完善劳动纠纷快速对接、“援调诉裁”衔接机制,实现欠薪纠纷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小额欠薪律师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寻求诉讼的快调服务,切实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