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边缘化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比利时的经验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 发布时间:2016-10-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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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比利时卡雷尔-罗格特大学学院社会工作和法律援助研究讲师/课程协调员,安特卫普大学法律系研究员史蒂芬·吉本斯

比利时在如何改善为当事人提供咨询以及如何影响政策制定等方面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成功。由于机构和人员不足,以及缺乏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统一管理,80年代比利时的法律援助出现衰退。一方面服务范围缩减,仅限于住房管理机构和社区中心自身业务的基本服务和转介服务;另一方面服务碎片化现象严重,提供服务的消费者组织、健康基金、工会和社会组织各自为政,缺乏集中化、统一化的管理。为协调各个机构间的服务,1998年出台了《法律援助法案》,试图加强各法律援助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但效果不佳。各种各样的法律援助委员会预算的90%支付给私人律师来提供咨询服再由社会律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和协调性服务,这是比利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背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法律援助务。比利时的法律援助运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律师的服务,他们垄断了这个方面的服务。这是比利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背景,

法律援助运动的目的是促进大家获得司法公正,通过社会行动关注他们的需求,而不仅仅是提供法律援助。它能够让这些诉讼人更多的获得信息,了解他们的权利以及如何采取正确的策略实现他们的权利。这样的帮助和指导对弱势群体尤其有益,因为他们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通常相互关联、相互累计和叠加,提供服务能够防止他们成为边缘人群,让人们意识到他们的存在,尽早介入其问题,并进行回应。

弱势群体需要社会法律援助,提供帮助的群体不仅有法律专业人士,还有社会福利和其他的社会组织,比如社会工作者。一方面加强专业机构间的合作,整合社会力量;另一方面整合社会工作不同领域的技能和工作方法,比利时最新的趋势是律师和非律师人员相互借鉴彼此的专业技能、调研方法,将彼此看问题的角度和方法进行互补,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好的服务。社会法律援助分两步走:先由消费组织、社会福利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如工会、移民的咨询机构和儿童组织等对受援人的生存、健康、就业、住房等背景问题提供帮助,再由社会律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和协调性服务。

经济危机后出现了一个趋势,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向主题专业化和受援对象的专业化发展,“正义之家”就是一个典型范例。通过提供专业化的精准服务,提高司法可及性,全面实现法援政策目的。“正义之家”通常由非法律工作者(以社工居多)来运营,提供电话咨询、信息查询等日常法律咨询,若受援人需要专业法律服务,则将案件转介给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社会律师或以与其合作的方式,为受援人提供二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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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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