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发言人:北京市残疾人维权中心副主任 韩淑琴
残疾人作为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的关心和关注,对于残疾人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在残疾人事业的推动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下面从四个方面介绍北京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
一、北京市残疾人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概况。北京市残疾人99.9万,其中持证的残疾人48.3万,占总人口数的2.22%。北京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先后出台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50多部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服务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建立起了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残疾人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残疾人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加强。
二、北京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至今北京市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北京市政府于1994年开始鼓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1997年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2008年北京市出台《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范围。2010至2015年期间,在367个残疾人温馨家园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五千社区、村、残协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在全市残联系统形成了以市残联法律援助分中心为龙头,以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分中心为纽带,以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社区(村)残协为依托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四级网络。残联分中心在业务上受相应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主要职能是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转介服务, 2001年至今,残联系统共为残疾人提供22万人次的法律服务,残疾人法律服务的类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房屋租赁与拆迁、相邻关系等普通民事法律纠纷方面。
三、北京市法律援助的做法和特点,针对残疾人出行方面的障碍,北京市在残疾人法律服务方面采取了以下的措施,一是建立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服务工作站,二是开展“庭院式”法律服务,三是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四是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平台。
针对残疾人信息交流方面的障碍,北京市在残疾人法律服务采取了以下的措施。一是推动检察院、法院出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规定,承诺改造无障碍的环境,二是实施法律手语翻译服务项目,三是拍摄系列普法微电影,四是开展残疾人微释法活动。
针对收入水平不高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北京市采取了以下的措施:一是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二是成立市区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