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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发言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法律改革和社会正义中心主任 西蒙•赖斯先生
我关注的重点是提高法律援助的可及性,打破司法壁垒,跨越法律援助制度与困难群体之间的鸿沟。目前进行的一项研究是“保健与司法相结合”,即法律工作者与医疗工作者如何进行配合,通过研究成果指导制度设计。美国在十五年前做过这方面的研究,现在澳大利亚也开展了相关的工作。下面介绍项目具体情况。
英国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和澳大利亚法律调查的研究表明:未解决的法律问题很可能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人们咨询律师的问题只占全部法律问题的15%;人们常常咨询信任的健康专业人士。所有的公共服务中,大家用的最频繁的、最信任的往往是医生。所以我们把这两者进行结合,将三点研究心得通盘考虑,探索“保健与司法相结合”的模式:律师与医疗卫生机构在同一地点协同办公,律师向健康专业人士提供“法律二级咨询”。因为病人病人相信医生也相信医生的判断,医生能够看到患者的健康问题与其法律需求间的关系,再由律师与医疗人员一起提供“法律二级咨询”。
为评估项目效果,我们采用了一系列的评估工具,如综合数据、客户调查问卷、会见律师后的访谈、结案后的客户电话回访调查、关注特定社区群体、律师调查问卷、访谈和日志、利益相关者访谈、员工访谈、案件评审及评论等,对项目想过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估。
随着项目的推进,我们看到所有参与者的态度产生了可喜的一致性变化,项目取得了非常深入广泛的成果。一是增强法律援助可及性,触及到了原本不再法律救济范畴的人群;二是对客户健康产生积极的影响,如不回复吸毒品、减轻压力;三是使健康专业人士增加了处理法律问题的信心;四是通过公开化和良好程序处理保密性等相关伦理问题;五是增加了社会对于专业服务的需求;六是提高公众对律师在场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七是认识到律师平易近人的性格对于服务提供效果至关重要。
当然,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律师与医生专业背景不同,涉及到各自专业的问题时相互理解有偏差;医生与律师各自职业道德内容与执业义务不同(例如隐私保密义务),影响互相判断等,此外,如何正确区分申请人的健康需求与法律需求,这是合作的基础,至关重要。
此项目在澳大利亚仍处于研究阶段,并没有在全国普遍推广,目前只有五个依法合作的试点项目,欢迎各国法律援助专家共同探讨,以便完善项目细节,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