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组织对相关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3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予以修改。修改的3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相关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
2.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