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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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政府规章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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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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