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2021年2月9日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根据2023年2月14日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