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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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工作安排部署,州人民政府对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并经2023年6月2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12月1日黔南州政府令第29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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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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