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2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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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根据上位法颁布及修改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对2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1件市政府规章予以修改。修改的1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附件:

  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

  2.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