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12-1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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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省政府对部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等6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等6部省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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