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12-23 16:21
分享到 打印

  市政府决定对《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六条中的“、暂停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责任编辑: 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