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兰州市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2007年10月22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4号公布,根据2011年3月28日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2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