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讲述人:孙莉(吉林省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20年6月4日,吉林省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该当事人是就读于白山市某学校的未成年学生。这名学生自述称,他是父母的非婚生子,出生后父母从未履行过抚养义务,他始终跟随奶奶共同生活,仅靠奶奶的低保金维持各项所需。现因奶奶年迈多病,被家中其他亲人接走后失去联系,户籍证明也被奶奶带走,导致高考报考面临困境,日常生活无依,只能暂时寄居在同学家里。
在同学家长的指引下,他来到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准备起诉自己的父母,要求他们履行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和将来上大学的费用。
针对这名学生的特殊情况,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他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他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随后,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与市妇联法律维权部、市民政、市招生办等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启动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高度重视,一天之内就帮助这名学生解决了几件大事:一是解决了高考报名相关事宜,使其能够如愿参加高考;二是为其争取到2000元的民政救济金,解决了其暂时的经济困难;三是为了保障其能依法维权,市妇联担当起了临时监护人职责;四是为保障其考上大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市慈善总会同意,如果其能考入大学,将为其提供大学期间的学费。
2020年8月,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具有青少年权益保护丰富经验的程建红律师承办此案,帮这名学生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母亲承担抚育费用。案件承办过程中,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向人民法院提出免交诉讼费的申请。9月18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经承办律师和法官的共同努力,这名学生与其母亲达成调解协议,为其争取到了三年的抚育费共计1.5万元。
不仅如此,承办律师还动员母子俩互加微信、增强联系,使这名学生重新找回了失去多年的母爱。对于这次暖心帮扶,这名学生十分感激,表示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努力回报社会。
2020年以来,白山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共青团组织、民政、教育等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市、县(市、区)两级全覆盖,能够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张淑秋 整理
记者点评
蔡长春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白山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中的职能作用,以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民生工作,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作用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