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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法治日报通讯员 傅永新 周国云
“感谢你们!你们帮我打的不只是官司,更为我们家争得了希望!”近日,法律援助受援人钟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案件援助律师杨鑫鹏手中,并连声感谢。这面锦旗的背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司法局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故事。
“像我这种情况不知道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去年12月的一天,满脸愁容的钟女士来到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据钟女士讲述,她于2017年与唐某结婚,2023年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小唐由钟女士抚养,唐某按收入20%支付抚养费,房屋5年内双方共有,唐某支付房贷。后因抚养孩子成本增加,唐某又停供房贷。2024年,钟女士以小唐名义提起诉讼,却因一审判决未完全覆盖诉求而陷入困境。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详细了解钟女士的情况后,决定为钟女士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广西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鑫鹏代理此案。杨鑫鹏在二审时介入此案,他不仅提交新证据、据理力争,更在庭审外以“修复父子关系”为切入点,联合法官开展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唐先生承诺继续履行教育费、医疗费分担及房贷支付义务。
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薄弱、权益易受侵害等问题,创新推出“专业化维权、温情化挽救、常态化普法”等工作举措,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精准对接服务、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多维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柳州市司法局按法律援助案件专业类型建立了9个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特别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精心遴选84名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专门组建资源库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2023年12月,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去年5月,不满16岁的在校生黄某某参与团伙抢劫。因其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未直接威胁被害人,也未参与分赃,审查起诉阶段已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建议刑期一年二个月。当年10月,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姚晓蓉为黄某某辩护。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黄某某,姚晓蓉在看守所会见时,向黄某某释法析理,激发其求知欲,黄某某主动表达刑满后继续入学读书的意愿。随后,姚晓蓉及黄某某父母积极为黄某某联系接收的异地学校。
法庭上,姚晓蓉提出黄某某犯罪情节较轻,已认罪认罚,且已为其安排好后续就学,建议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将刑期减少两个月,让黄某某刑满后能及时入学。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建议,黄某某获刑一年。
柳州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司法原则,监督和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温情化教育挽救。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指派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99件,其中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辩护援助107件。为筑牢柳州市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防线,柳州市司法局近年来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会协同”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联合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活动,通过常态化、多样化的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已开展280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280所学校10万余名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