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以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把贯彻宣传落实社区矫正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干部大讲堂”、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会议、社区矫正专管员警示教育会议等有关会议,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精神。
2020年7月,金乡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法宣传周”活动,联合金乡生活网、金乡县广播电视台制作了持续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法线上有奖问答活动,该活动累计访问量6000余人,参与人次30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全县各司法所通过大屏幕、展板、宣传册等方式先后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同时,县司法局利用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介绍、互动交流等方式,让群众零距离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2020年7月,金乡县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县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依法制定了《金乡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积极协调指导各镇街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全县13个镇街全部成立了高规格的社区矫正委员会,由镇街党(工)委副书记担任主任,社会稳定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涵盖了信访、民办、团委、妇联、综治、人社、卫生、民政等,负责承担辖区内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统筹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保障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实现了党委政府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有力的打通了内外衔接堵点,畅通了沟通协调渠道,凝聚了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夯实了基层组织机构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社区矫正法在最基层落地生根。
实施“以文化人·立德育新”专项教育活动
金乡县司法局运用孔孟之乡地缘文化优势,组织开展“以文化人·立德育新”社区矫正专项教育活动,以“省、礼、恕、孝、信、智、善、仁”传统美德为主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传统美德文化教育,深挖本土传统文化,依托其特有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发挥本土传统文化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的特点,如以金乡的“鸡黍之约”开展的诚信教育、以“王震却金”开展的品德教育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通过文化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守规矩、知礼仪、懂感恩、明道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积极矫正,以达到矫正一人、带动一家、稳定一片的社会效果。
打造“一个中心两个基地”
“一个中心”即智慧矫正中心。2019年,金乡县司法局设立了智慧矫正中心,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增强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各类信息录入、信息核查的准确性、规范化,通过整理分析社区矫正各类数据资源,为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行“线上+线下”的教育模式,丰富线上教育矫正方式,利用“碎片化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开展社区矫正“云课堂”等线上教育,以智慧矫正助力监管安全,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两个基地”即社区矫正技能培训教育基地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实践基地。2021年,金乡县司法局大力度、大投入,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建立了社区矫正技能培训教育基地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实践基地,并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因人施矫,精心制定了培训课程,聘请专业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生活信心,掌握一技之长,打通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4月份,全县首批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班已经顺利结业,43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己的努力,都获得了创业结业证书和电子商务技能证书,为他们下一步就业和生存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红色教育系列行活动
依托金乡县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金乡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红色教育,在社区矫正场所设置红色教育板报、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结合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了“鲁西南战役纪念馆”、“羊山战役革命烈士陵园”以及“王杰纪念馆”,利用重要的时间节点,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庆祝和纪念活动;结合党建工作,开展“先模助矫”党员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红帆驿站”引领作用,聘请老党员、老干部、退伍军人组建讲师团,把红色教育贯穿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使红色教育成为金乡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