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工作,初步构建了制度完善、框架明晰、权责规范、渠道丰富的“矫务公开”工作体系,社区矫正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社区矫正机构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公开社区矫正政策法规、执法流程、执法事项等共计7.6万余条,广泛接受有关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矫务公开机构。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召开全省社区矫正“矫务公开”推进会,进一步推进“矫务公开”工作。省市县三级成立矫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顶层设计,制定《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实施办法》,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形成审核机制,准确发布信息,完善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格执行“三公开、四公示”和合议、审核等制度,通过选聘“矫务监督员”等形式,对“矫务公开”制度运行和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真实性、保密性进行监督。二是健全矫务公开制度。以《社区矫正法》颁布一周年为契机,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全流程公开机制,制定《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实务指南》和《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准确划定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矫务公开基本原则、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制度、公开答复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和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等内容。明确案件移交(移送)或结案办理、执法公开、信息公开、舆情管理等四大项公开条目,并依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对信息内容进行分类。三是不断拓宽矫务公开渠道。把“矫务公开”作为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的重要内容,通过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大众公开社区矫正执法情形,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发布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引导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现场公开力度,各地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公开栏(墙),通过沉浸式VR教育场景体验,融合“智慧矫正”元素,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的透明度。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推进矫务公开工作,打造线上公开“主阵地”。如丽水市司法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司法”等各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增设“矫务公开”专栏,动态信息平均点击率4200次/篇,累计访问量12.5万次。
二、公开透明执法,建立阳光执法模式。一是公开权利责任范围。以《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为基础,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权限、范围,梳理出省级社区矫正机构权责6项、市级社区矫正机构权责5项、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权责22项、司法所权责14项,进一步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正确执行,监督权力规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清廉浙江”建设。二是公开案件办理流程。推动“在办案中公开、在公开中办案”,各地社区矫正机构优化综合案管室,利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强化数据赋能、智慧办案。落实执法办案“呈报榜”“评审榜”“提请榜”“裁定榜”四榜公示制,对漠视侵害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矫务监督员参与案件的讨论和评议,监督处理结果的公开情况。三是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将社区矫正监督内容及要求纳入人民监督员、法治监督队伍日常监督职责,积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社会监督队伍。针对社区矫正的小微权力,列出执法领域的风险点,着力治理预防社区矫正微腐败,做到“五个一”:发布一张社区矫正小微权力清单、签署一份“清廉矫正承诺书”、开展一次“两代表一委员”矫务督查、抓好一场社区矫正执法岗位比武、搞好一次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如台州市椒江区在信息公开栏公示调查评估95人次,以及全区5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考核奖惩、等级评定等情况。
三、融合社会属性,实现公开广泛参与。一是办好“社区矫正开放日”。主动“请进来”“走出去”,定期举办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让矫正小组、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以及保证人、监护人等走进社区矫正中心,零距离接触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通过举办“百名公益大使宣传《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亲情帮教的亲和力和社会帮教的感召力,打造政府帮教、部门联动、社会包容、家庭接纳“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机制。二是抓好舆情预警处置。凝聚部门合力,形成省、市、县纵向三级和同级相关部门横向联合处置机制。加强重点人员、重点问题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等工作,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加强社区矫正舆情动态监控和预警,改进和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模式,完善涉矫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今年以来浙江省社区矫正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共回应舆情22条,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12件。三是培育互动社会关系。持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培育良性互动的公共关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紧密结合调查评估、上门走访、实地核查等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开展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困难帮扶等活动,积极主动征集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村(社区)干部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建议,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嘉兴市招募“先锋助矫”党员志愿者1.8万余人,组建“先锋助矫”帮教团82个,党员志愿者与社区矫正对象结对帮教率达100%。宁波市北仑区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日”活动先后结对帮扶社区矫正对象320余名,无一人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