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积极推进“四个建设”
努力促进广东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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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广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矫正”四个建设,努力确保更高水平的安全稳定,实现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

  一、健全“五个机制”,推进“法治社矫”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推动依法设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省市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镇(街)设立928个,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办大事解难题的作用;二是健全保障机制。2021年全省社区矫正经费预算总额为1.54亿元,省财政连续第五年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社区矫正专项资金2500万元。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平均达4人;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联合法检公出台《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制度形式规范了涵盖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的94种法律文书格式,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各层级共46个权力事项、63个责任事项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需严格履行的18项主要义务;四是健全监督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将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列入2021年重点检查内容,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167次,“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88个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视频会见便民惠民工程全年开展会见5.8万余次,近20万人次参加。

  二、强化“四个措施”,推进“平安社矫”建设

  一是加强风险研判分析。制定《广东省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工作规定》,规范省市县镇四级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强重点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排查管理工作办法》,强化十五类重点人管控措施,确保“四个不发生”;三是加强联防联控。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综治网格重点管理,制定网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异常情况的排查清单。开展不请假外出活动轨迹和出入境、治安处罚等情况智能化排查专项行动。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每年集中统一组织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病情复查、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2021年4月2日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专门介绍了有关做法。

  三、突出“四个特色”,推进“精准社矫”建设

  一是教育模式规范化。全面实施“五个一”教育矫正模式,在疫情期间无法赴监所实地开展的情况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收监执行案例等形式开展“震撼教育”2589批次、4.16万人次;二是教育主题品牌化。推行“每月一主题”教育,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广府、客家、潮汕等传统文化,按月开展“我是中国人”“先烈在我心”“共沐法治阳光”等主题教育。实施“一县区一品牌”计划,122个建制县(市、区)均确定一个教育矫正特色品牌;三是教育内容精细化。加强线上教育,突出分类教育,全年有3.8万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在线学习,完成课程117万个、学时125万小时;四是教育主体多元化。全省投入927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建立社区矫正基地927个,参与社区矫正的高校21所、企业128家。投入170万元实施省级心理矫正项目,聘请专业机构对粤东西北地区1696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筛查,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

  四、聚焦“四个维度”,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一是建设信息化平台。争取725万元专项资金启动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建设;二是打通共享协同渠道。推进与法院信息化联网,网上办理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案件8263宗,发送变更执行地、解除和终止矫正等通知3.48万份。积极参与省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全面梳理社区矫正与政法各家19个业务协同流程;三是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完成首批创建单位向司法部申报工作。已争取省财政支持2022年再安排195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粤东西北地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四是创新智慧融合应用。指导有条件的地市研发推广创新项目,如广州“微+智慧矫正”微信小程序、佛山“区块链+社区矫正”、东莞“彩虹心桥”心理矫正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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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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