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强化法治思维 系统思维 创新思维
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2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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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思维方法,紧扣四川司法行政“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

  一.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以健全机制为切入点,推进依法矫正、科学矫正。一是全覆盖设立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四川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经批准设立,形成《四川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法设立21个市级、199个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二是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设置170个市、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对外使用印章并行使执法权,强化执法功能,“队建制”“分中心”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模式探索成效显著。三是纵深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四川司法行政凝聚“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思想共识,在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撤假收监等环节实现刑罚执行精准配合;以编制调剂使用、高校合作、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选派等抓手统筹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狱(所)地合作,共享师资库、教材库等教育矫正资源;依托“智慧监狱”、“智慧戒毒”和“智慧矫正”以及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推进数据联通。四是积极探索执法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委托监管机制建设,依照《川渝社区矫正合作实施方案》,川渝20余个县签订社区矫正合作协议;与贵州、云南等邻省市县共建“社区矫正联控联管”的安全防范屏障。

  二、树立系统思维,下好建章立制先手棋

  以政策文件“废改立”为抓手,补齐制度短板,规范履职尽责。一是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在《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基础上,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出台《四川省刑罚交付执行工作指引》《四川省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实现执法和交付执行环节政法各家互认衔接;在《四川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四川省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医院指定办法》基础上,出台《社区矫正对象延长病情复查期限办理流程操作指引》《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立功情形审核认定流程操作指引》,健全重点执法环节的规范依据;联合四川省档案局出台《四川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对社区矫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利用、保管移交等作了全面规定。二是构建社区矫正地方标准体系。四川省地方标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发布实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规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已完成编制、公示,四川省社区矫正地方标准体系雏形初现。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出台《四川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力清单》,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和联合检查,切实做好问题整改;主动接受人大执法监督,推动解决队伍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

  三、秉持守正创新,提升矫正工作质效

  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创新开展精细化教育帮扶,对标推进场所建设。一是教育活动主题鲜明。连续三年统一全省教育活动主题,探索提炼出“三新”教育实践经验。2021年,开展“学四史、明初心、塑新生”教育活动4800余场,受教社区矫正对象12.46万人次。二是帮扶方式多样。培育出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帮扶项目,如成都都江堰市与专业社工组织搭建“五大机制、四心教育、三项举措”服务体系,先后服务2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8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关系得到改善,100余名实现再就业;德阳绵竹市义工协会“爱之援”、绵阳涪城区社会组织“中途之家”打造专业化、个性化、去标签化的公益活动项目;绵阳游仙区“三个合作”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与农工党合作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与川北监狱合作定期开展心理疏导,与企业合作帮助就业安置;甘孜州成立18 个“甘孜州益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特殊人群服务分中心(站)”,做好藏区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教育;面向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统一开展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一”爱心公益活动,送上文体用品、防疫物资和法律读本21312份,组织专题讲座、心理辅导、亲子活动、慰问帮扶等427场次,建成“法润同星·青葵”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基地。三是场所建设上突出标准化与信息化。连续6年保障800万/年省级财政资金,比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开展场所建设,建成社区矫正中心193个,建设率105.46%。严格执行《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模式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升级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部署大数据中心、档案管理、智能辅助办案、网格化对接等重点业务,上线在矫通、协矫通等移动应用,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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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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