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浙江省舟山市“三位一体”推进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1-21 19:03
分享到 打印

  浙江省舟山市针对自身特殊区位和海洋经济发展形势,遵循“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国创新开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起“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指挥平台”三位一体的海洋行政执法新范式,相关改革成果作为第三批自贸区创新实践被商务部复制推广。

  一是推行“一口对外”,科学整合涉海执法资源。统筹全市涉海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事权,组建海洋行政执法局,先后将海洋与渔业、港航、水利、文化、资源规划等5个领域237项涉海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海洋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建立起“一个口子对外执法”的大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格局,有效破解了“多龙治海”导致的执法缺失、低效等问题。

  二是实施“紧密联合”,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在全国首推“紧密型联合执法”,与海事、海警等部门互调装备、互认证据、互通信息,围绕渔业生产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海上采砂、航运和海底文物保护等方面,组织开展“海盾”“碧海”“护岛”等联合执法行动209次,查处各类涉海违法案件164起,收缴罚款12.9亿元,执法效率提高近50%。

  三是坚持“科技赋能”,升级打造信息化指挥平台。全面布局执法协调信息化指挥大脑,建立完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数字渔业平台”和“海洋与渔业智慧管理与服务平台”等数字平台,创新实施钉钉掌上执法、双随机联合执法等智慧执法监管新方式,整合汇集涉渔涉海类业务与监管信息,推进部门执法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支持、协同共享的智慧海渔服务与监管体系。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