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工作要求,一体推进实质化办案,从“转变工作观念、突出审判功能、健全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业务培训”五方面入手,全流程细化、全周期强化,牢牢守住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
一、更新刑罚观念,淬炼实质化办案思维。观念支配行为,思想决定行动。吉林省监狱管理局认真贯彻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意见有关要求,积极转变传统刑罚理念,为实质化办案奠定思想基础。一是树立程序思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在减刑假释办案场所设置流程图,在各项业务考核、比赛中加入相关试题,让办案程序入脑入心入行,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培育法治思维。对罪犯的犯罪情节、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实质性要素进行全周期考量,推动实质法治理念贯彻到减刑、假释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强化证据思维。监狱在办理案件时从“审材料”转变为“审证据”,在确保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性,并把事实清楚、证据准确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
二、围绕司法审判,抓住实质化办案关键。认真落实减刑、假释工作由“执行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变要求,确保实现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一是坚持全面收集证据。对罪犯自书字迹、处遇变化、消费记录等证据进行一体审查,为后续法院审判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条。二是坚持实质审查证据。2023年以来,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进入狱内16次,对重点罪犯的狱内表现、消费情况、认罪悔罪等方面现场研判,突出实质化审判功能。三是坚持及时沟通协作。实质化审理意见出台以来,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及时与法院、检察院沟通解决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有力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不予裁定率、改变意见率同比实现“双下降”。
三、深化建章立制,规范实质化办案流程。一是为适应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工作要求,省局对《吉林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出台《监狱办理减假暂案件质效管理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工作制度。二是在全省监狱推广建成刑罚执行办案中心,建立“一站式”集中办案新模式,健全全过程、闭环式、信息化执法办案新机制,有力提升了刑罚执行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该项工作获评2023年吉林省政法改革十大经典案例。三是开展案件季度交叉评查工作8次,将各监狱交叉评查小组每季度随机派至其他监狱评查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质量,集中通报查出的问题,指导监狱及时整改。
四、认真履职尽责,提升实质化办案质效。办案回归民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是刑罚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发布以来,全省监狱组织减刑、假释听证会230次,由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列席,让民意参与到案件办理环节之中,让案件效果经得起“高墙内外的检验”。此外,全省监狱深入落实《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二女子监狱民警专程赴黑龙江、辽宁等12地,对罪犯社会危害性进行考察;在当地司法局未收到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北湖监狱民警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原审法院调取案卷,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顺利办理了假释案件。
五、建设专业队伍,增强实质化办案本领。始终把提升民警实质化办案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和全省监狱邀请法官、检察官、专家学者莅临授课76次,深入解读刑罚执行制度政策;组织业务考试5次,找准业务短板,针对性提升实质化办案能力;举办全省监狱系统刑罚执行业务知识暨执法标兵竞赛,坚持“用比赛选标兵、用比赛炼精兵”,累计评选10名执法标兵。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互鉴,努力打造学习型刑罚执行团队,全面优化实质化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