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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在吉林市召开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9-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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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新时代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新征程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出部署,更好地服务吉林振兴大局,9月20日,吉林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在吉林市召开。吉林省委“两新工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储晓东,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徐志群,省委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刘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丁相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观摩了蛟河市天岗镇、吉林市丰满区建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参观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展。会上,观看了吉林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宣传片,选树了一批近年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白山市、东丰县、乾安县、大安市、天岗镇、欣园街道、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改革以来,吉林省各地各部门把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落实强基导向、优化基层治理的关键一招,从夯基筑台、立柱架梁再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党建引领、体制建设、权责边界、制度体系、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吉林省委、省政府、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政数局共同推进,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研究制定配套激励机制,省司法厅在全国创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吉林省65个试点乡镇(街道)、省直7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组织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发生了系统性变化,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根本性变革迈出重大步伐。吉林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框架基本确立,深度广度持续拓展,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呈现出蹄疾步稳、多点突破、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法治吉林建设的一道必答题,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应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挑战,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要持续优化工作布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吉林省各级党委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领作用,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兜住综合行政执法需求底线。

  要持续深化强基举措。吉林省委依法治省办要统筹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进、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改革推进格局,着力在深化改革中激发潜能,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要持续强化创新驱动。吉林省各地各部门要鼓励支持先行先试,强化正向激励导向,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及时发现、总结、提炼、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在着力探索推进依法行政的吉林方案中,谋划“大思路”,贡献“大智慧”。要推动形成想改革、善改革、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强力推进改革的深厚氛围,探索和完善基层治理的动力体系、制度体系、评价体系和话语体系,积极打造具有鲜明吉林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标志性成果。(吉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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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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