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积极贯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司法局对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南京市江北新区综治局联合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借助新区创新平台,构建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覆盖全市的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2021年1月,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江北新区综治局共同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协作机制,厘清双方在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中的各自职责范围、办理流程等内容;开辟法律援助便捷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法院向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同步依规减少当事人讼累,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切实提供便利。
近日,江北新区综治局联合南京市律协在江北新区管委会和南京市律协官网上同步发布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库入库遴选公告,明确申报入库的律所以及律师的具体资质,遴选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资格审查的要求和入围公示的流程,专家组评审内容和遴选结果、聘书发放等相关流程和内容。
本次遴选旨在选拔更多优秀和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为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提供智囊保障,让更多的涉案群体可以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援助下,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助力行政诉讼争议矛盾的实质化解。通过专业人士援助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查找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伤疤”,倒逼行政执法机关在事前加强合法性审查、事中加强程序合法化追踪、事后加强执法经验和措施提炼改进,发挥诉讼对执法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具有新区和自贸区特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法治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