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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当天办”
法律援助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近日,陈某对长春市法律援助全程提速点赞:“真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我解决了大问题。”
近期,陈某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到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细心地发现陈某的起诉期即将到期。市法律援助中心急事急办,用20分钟就完成了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案件承办人潘燕律师及时赶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同研究案情,为当事人代写起诉状。
从接待咨询、案件受理,到审查指派、协助立案等工作,全部流程用了不到半天时间。潘燕律师说:“高质量高效率,就是为有效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崔某也是法律援助“当天办”的受益者。
前不久,崔某等三人来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到,崔某某等三人受雇于一家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从事大理石维修工作,并与公司核定了劳务费,约定了给付日期。但约定期满后,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双方多次沟通无果。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定崔某等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日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崔某等三人先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最终通过协商,在法院开庭前达成和解。公司按照约定,足额支付了劳务费。
2021年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实施法律援助“春风送暖 法援惠民”行动,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累计为8类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6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8件,受理未成年人、残疾人刑事案件28件,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17件。
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特困残疾人提供法援服务
2021年4月16日下午,残疾人郭某摇着不到半米高的小车来到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讲述了他的遭遇。郭某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哥哥已去世,其侄子伪造了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了公证书,并将房产出售。郭某得知后多次与侄子协商要求分配售房款,被侄子拒绝。郭某双腿因病萎缩至三四十厘米,是政府的特困救助对象,出行只能靠自己特制的小车,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郭某提供法律援助。
2021年以来,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其中涉及残疾人案件4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件、老年人案件2件、农民工案件3件、军人军属2件,提供上门服务2人次;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8人次。
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贴民心
2021年4月19日,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山河街道东升村,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供法律代书和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当事人刘某的丈夫年前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留有一名幼子和一位年老瘫痪在床的父亲。因为家庭非常困难,无钱聘请律师,当事人通过电话向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初步审查,认为刘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因为刘某在家农忙没有时间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提供上门服务,到刘某家中详细了解了具体情况,为其释法明理,帮助办理了委托手续,代写了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