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法援以护“薪”助劳动者安“心”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5-06-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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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法治日报通讯员 何郁

  近日,一起涉及9名劳动者的维权案件获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十大法治典型案例。

  A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设计师品牌的服装公司,线上和线下均有门店销售,品牌商业价值较高。许某某等8人与派遣公司B公司签订《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在A公司从事工艺员、质检等岗位,合同约定由B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朱某某于2016年4月入职A公司,直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原料品控岗位。

  2024年6月,A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拖欠工资问题,这9名劳动者于2024年9月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前往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经严格审查,该案件符合援助条件,随即指派朱宜笑律师承办。

  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规定与一般劳动合同解除情形一致。这意味着,无论是直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朱某某,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A公司工作的许某某等8人,均依法享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承办律师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向A公司及仲裁员提出两点调解建议:一是经济补偿金标准可通过协商确定;二是鉴于涉案人数较多、经济补偿金总额差异较大,可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逐案协商解决。最终,在承办律师的积极推动下,9位受援人与A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该典型案例的成功化解,仅是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的缩影。近年来,江宁区通过多维度创新举措,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畅通维权渠道方面,江宁区秉持“应援快援、应援速援”原则,构建起劳动者维权“三即”响应机制。对劳动者维权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执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标准化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法律援助“立等可取”。针对证据资料齐全的案件,承办律师可在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庭当日完成立案;对存在非关键资料缺失的情况,推行“容缺受理”模式,切实落实“马上办”“一次办”服务承诺,确保劳动者维权“最多跑一次”。

  为解决新就业群体工作时间灵活、地点不固定带来的维权难题,江宁区创新服务载体,依托“我的江宁”app法律援助功能按钮、12348电话咨询热线等平台,为劳动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一站式”“套餐式”法律服务。同时,深化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在岁末年初、劳动者进城返乡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困促共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专项活动,形成“法律服务维权、法律知识宣传、线上直播送法、矛盾纠纷调处、法治活动联办”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此外,江宁区还建立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专家库,并按专业、类型组建“劳动者维权服务团”等法律援助人才资源库,对劳动者常见的薪资纠纷、工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切实为劳动者排忧解难。

  在统筹多方力量协同维权上,江宁区健全互联互通服务机制,强化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根据案件进度实施分类处置,对群体性案件严格落实及时报告、集体讨论、跟踪督办制度,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评估,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关口前移。同时,统筹司法、公安、检察等多方力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集法律服务、权益维护、争议化解于一体的全要素服务保障网络,全力打造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服务矩阵,凝聚起暖“薪”护“薪”的强大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江宁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案件524件,解答涉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咨询2970人次,为农民工挽回损失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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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