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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2025年12月26日上午,贵州丹寨县司法局迎来感人一幕:受援人吴某全与母亲刘某本专程送来一面感谢锦旗。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充满温情与力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吴某全在父亲吴某德去世后,通过法律途径,终于追回了他父亲生前被拖欠的劳务费。
一份申请,启动法援快速响应
2025年10月10日,吴某全来到丹寨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已故的父亲吴某德申请法律援助。据其陈述,其父亲吴某德自2024年4月起为吴某担任司机,双方仅有口头约定月薪2500元,未签订书面合同。吴某德工作至同年8月9日,其间仅收到3000元工资,尚有5000元劳务报酬未支付。尽管多次催要,对方以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为由推诿拒付。此前,吴某德曾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因证据不足未被受理。2025年9月23日,吴某德因病离世,为父讨薪的重任落在子女肩上。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刘容当即指导家属尝试恢复吴某德手机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协助整理工作安排、工资转账等关键证据。鉴于案情特殊、当事人已故,丹寨县司法局迅速受理此案,并指派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黄丹承办。
“保姆式”服务,为贫弱群体纾困解忧
作为“1+1”志愿律师,黄丹与助手陈兴慧提供全程“保姆式”法律援助,从证据固定、法律关系分析到起诉状撰写,对案件进行细致梳理。经核查,微信聊天记录清晰显示:吴某德自2024年4月1日至8月9日持续接受吴某的工作指派,驾驶公司车辆接送客户,双方虽无书面协议,但已形成稳固的事实劳务关系。
2025年11月4日,案件正式立案;12月4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吴某辩称所欠5000元系“风险押金”,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依法认定:双方口头约定合法有效,被告应支付剩余劳务费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胜诉判决彰显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某全(吴某德的继承人)支付劳务费5000元,并以年利率3.0%支付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
判决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无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均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成为关键证据,有力支撑了事实劳务关系的成立。这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农民工即使未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事实,其劳动报酬权益同样受法律保障;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口头约定虽有效,但务必注意留存工作痕迹,签订劳动合同为维权筑牢证据基础。
案结不是终点,权益兑现方为圆满
开庭当日,吴某全一家五口悉数到场。胜诉后,他们一同前往父亲墓前上香祭告:“爸,您的工资,我们帮您要回来了。”
但黄丹律师与助手陈兴慧并未止步于胜诉成果,而是立即着手研判执行方案,力争督促对方自动履行,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以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丹寨县司法局副局长姜璐表示:“法律援助不仅要解决法律问题,更要回应群众的情感期待。这面锦旗,是对‘人民至上、法治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等联合发起的一项公益项目,每年选派律师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黄丹律师作为2025年度志愿者,在丹寨县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援助服务,用专业与热忱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
丹寨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服务,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让每一份辛劳都不被辜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