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概况

来源: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1-06-1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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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在部党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的安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落实“三个纳入”要求取得新成效。指导各地继续做好“三个纳入”要求的贯彻落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14个省份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或民心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内蒙古、河南等9省(区、市)下发加强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四川、海南等省省委、政府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部署法律援助工作。湖北、湖南成立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法律援助工作的困难和问题;青海省政府参事室开展法律援助专题调研,推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二、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以部名义下发《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 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赵大程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各地继续推动将就医、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越来越多的地方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2倍,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社区、乡村延伸,加大便民窗口建设力度,方便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大力推行援务公开,规范接待咨询工作,加强异地协作,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法律援助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0年,共办理 万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 万人提供法律咨询,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指导地方稳步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已有25个省级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纳入司法行政机关序列。指导各地通过修订地方条例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科学调整“三项标准”。就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对修改《刑事诉讼法》提出立法建议。与法制司联合召开《法律援助程序规定》修改座谈会,《法律援助程序规定》可望今年出台。起草《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

  四、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的工作指导,先后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2010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关于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和国务院残工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和科学决策服务。建立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制度,畅通上下级机构工作信息的互通渠道。召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研讨会”,研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国100%的省级、77%的地市级和74%的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十一五”时期工作总结和“十二五”时期规划编制工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新发展奠定基础。

  五、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开展经费使用检查工作,对广东、安徽等6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法律援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六、法律援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配合部计财司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持力度,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增至1亿元。指导各地落实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有关政策,明确法律援助经费在司法行政经费中的比例,改善法律援助机构业务装备状况。指导各地推动财政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保持一定幅度增长。

  七、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创新成果突出。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新闻媒体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仅在《法制日报》刊登有关法律援助宣传的稿件就有115篇,组织专版报道8个,中央电视台报道30余次,中央广播电台播出节目124条;积极支持北京市法援中心与中央电视台法制与社会频道合作,录制播出《法律讲堂》节目,推动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加《法律讲堂》节目的录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与《农民日报》密切合作,共同召开“农村、农民法律援助座谈会”,刊登48期“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司法行政惠及农民”专栏,加大对农村、农民的法律援助宣传,让更多的农民兄弟了解和学会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地区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积极配合法制宣传司,为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组部党员远程教育网提供有关法律援助宣传影视节目素材,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开发、印制和发放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品。继续扩大和完善以法学和法律实务界专家为主体、以中心领导为组长的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品研发小组,摸索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品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分别与全国妇联妇女帮助中心和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合作,聘请我国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问题方面的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一起调研、起草、编辑出《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印制15万套80万册免费发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供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免费取阅,这项工作被一些媒体形象地比誉为“自助式法律援助”;在九月一日《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日前,设计印制《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宣传折页,印制55万份下发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供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免费取阅,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先进典型。编辑出版反映法律援助先进典型生活、学习、工作的励志丛书《大爱—走进中国法律援助工作者》第二册,大力弘扬法律援助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四是积极办好一网一刊。与《法制日报》信息中心合作,调整“中国法律援助网”网站管理和维护体制,提高网页更新速度,完成“中国法律援助网”登记注册和页面改版工作,在页面设计和栏目安排上更加突出网站的法律援助服务功能,并与“法制网”法律咨询服务频道实行链接,形成法律资源共享、法律服务优势互补的格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教育宣传的作用,为广大网民提供较为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据《法制日报》信息中心统计,调整和改版后的网站,点击率大幅上升,日点击率已达到近5万次;认真做好《中国法律援助》杂志编辑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编辑工作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杂志编辑水平,充分发挥这一内刊杂志在全国法律援助系统的宣传、引导和交流作用。

  八、法律援助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培训职责,促进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高素质人才保障。一是提前完成“西部省份法律援助轮训计划”。先后在四川、内蒙古、新疆、西藏、陕西、重庆、贵州举办7期市县法援中心主任培训班,提前一年完成原计划三年时间完成的西部省份法律援助管理技能培训任务,实现了对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1220个地市和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全员轮训的目标。二是认真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专项法律援助办案技能培训项目。受基金会委托,分别在辽宁和安徽举办2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下办案技能专项培训班,系统讲授彩票金项目管理要求和残疾人、农民工等五类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技能。9期培训班共培训学员达1225人,受到基层好评。三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培训工作机制。积极了解和适应基层培训需求,认真设计和修改培训课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援助培训课件,探索出了一套比较科学的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评估方法,建立和充实了一支高水平的法律援助培训师资队伍,为下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培训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九、“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工作研究更加深入。一是继续深化咨询专线工作研究。召开“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专题调研座谈会,从咨询专线的建设模式、功能与作用、管理与服务、建设与配套政策四个方面,交流了各地咨询专线的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改进方向,进一步完善了咨询专线工作的政策建议。二是推动完善咨询专线工作。组织人员到江西、辽宁、广西等地开展实地考察,继续深入了解各地理顺咨询专线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的做法,推动各地规范咨询专线工作。

  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按照部领导对部法援中心报送的《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调研报告》的批示要求,组织召开部分省区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研讨会,围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估范围、评估组织的设立、评估方法、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度等主要问题,广泛听取各地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是完成《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并再次征求了各地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部领导审议。三是积极引导各地探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一、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工作日趋活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理论研究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征文和论文评选活动。引导各地围绕法律援助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法律援助专业化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共收到22个省区市报送的论文325篇。目前,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二是及时总结、推广法律援助理论研究成果。为巩固和交流200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研讨会成果,组织专人整理和修订了研讨会发言论文和入选论文,并请赵大程副部长作序,编辑出版了《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200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研讨会论文选》一书共4000册,免费发放至市县一级法律援助机构,供广大法律援助人员、法律专业学者和社会各界读者参考。

  十二、法律援助国际项目交流与合作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中加法律援助项目二期启动工作取得实质进展。按照部外事工作要求,组织制作中加项目一期总结报告英文版清样,认真甄选二期项目试点省份,指导做好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并经过与商务部、加拿大驻华使馆进行多轮实地考察、协调和会商,促进两国政府代表签署了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启动项目执行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组织翻译国外法律援助制度资料。在组织翻译英国、加拿大、美国、芬兰等国在质量评估、公共法律教育等具体法律援助业务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最新法律援助资料汇编》初稿,并已按季度编译3期《国外境外法律援助信息》内部资料,供领导决策和各地工作参考。三是积极加强法律援助国际交流。在对外交流中广泛发放《中国法律援助》中英文宣传册,宣传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积极与国际法律援助协会部分成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有关国际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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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金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