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司法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工作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深刻理解法律援助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自觉运用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和工作改革发展,于11月下旬在天津召开法律援助调研工作座谈会,先后赴浙江、海南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发展思路,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
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
根据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2014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委托调研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各地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经过多次修改,起草形成《意见》初稿。6月、9月两次征求各省(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及部内相关司局意见,并于10月征求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等13个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形成《意见》送审稿。《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提高保障能力等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加大便民服务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需求和知晓率调查,联合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对7省区14个城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和需求情况进行摸底,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推动各地调整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河北、海南、重庆、四川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河北、重庆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目前全国分别有23个和19个省份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三是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规范和促进人民法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四是深化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推进中西部县区便民窗口建设为重点,指导各地继续加大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力度;以深化便民服务、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为重点,以部名义下发通知,开展法律援助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提高窗口服务能力。五是着眼于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基层工作站点建设,规范工作站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更好地发挥其在接待咨询、开展宣传、转交申请等方面的作用。六是创新便民工作思路和举措,指导各地丰富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法律援助需求。
四、加强军人军属、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联合总政司法局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下发(国发〔2014〕37号),从对象范围、机制建设、相关保障等方面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部署,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二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着眼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等问题,研究提出落实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指导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活动,深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五、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继续加大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力度,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完善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衔接。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工作部署,以部名义起草下发通知,对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指导试点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并严格值班律师选任条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工作督导,发挥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法律援助立法研究,完善法律援助法草稿初稿,完成了《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7个立法相关材料起草准备工作。二是总结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草了《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草稿)》,对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要求,目前已征求各方面意见。三是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调动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提高律师承办案件的比例;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各环节工作,综合运用案件评查、跟踪检查、质量评比等手段,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协调财政部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分配制度,2015年办案专款下发时间提前到2014年9月;推动地方继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河南、陕西、宁夏3省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提高办案补贴标准,2014年全国共有21个省份调整了办案补贴标准。五是指导各地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27个省份完成法律援助信息系统部署本地化任务;继续推动地方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基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该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和数据查询,提高法律援助监管水平。
七、加强宣传和队伍建设
在宣传工作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军人军属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依托人民日报、央广、央视等中央媒体和网站开展政策解读、人物访谈、典型介绍、公益宣传。在队伍建设方面,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委“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不断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2014年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为总结支部工作法二十个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工作被评为典型经验。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大学生志愿者培训班、法律援助电视专题节目和信息系统推广工作培训班,促进提高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