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我是2024年度“1+1”法律援助西藏服务团团长苏杰,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来自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我曾在西藏服役8年,其中3年在海拔超过4500米的雪域边关,西藏既是我8年军旅生涯的所在地,也是我法律人生和律师之路的启航地。8年西藏军旅生涯让我知道了忠诚和服从是军人的天职,2年的雪域高原法律援助历程让我懂得了坚强和奉献是“1+1”志愿者的本色。1979年出生的我,两年前入藏是黑发满头,现在已经头发斑白。当地群众都亲切地叫我“扎嘎布陈咀吧”(意为:白发律师)。
我们西藏服务团一行9人进藏以来,先后接待法律咨询669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199份,积极为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办理认罪认罚律师见证近200件,挽回受援群众经济损失1310万余元。
在“融”上下功夫,永远把民族团结摆在首位。一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自觉融入当地干部群众中,主动学藏语吃藏餐,了解藏族礼仪,与他们打成一片。我和符蓉律师除了在办案中与当地干部群众学习藏语,还在每个周末与山南市编译局一名藏语老师定期学习藏语口语和书法。我和葛利强律师积极参与当地义务献血活动,其中我本人在援助期间,先后为当地群众义务献血量达2400毫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汉藏血浓于水的情怀。
在“润”上做文章,让当地干部群众真正体会到法的力量。符蓉律师以三方会商的形式,通过多次交涉解决了拖欠5年的运输车队运费问题,追讨运费70余万元;葛利强律师办理张某某危险驾驶案过程中,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李芳华律师全力以赴为布某涉嫌抢劫做无罪辩护,辩护意见得到当地法院采纳,发挥了法律援助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能作用;肖黄鹤律师积极参与重大水电工程项目法治保障工作,撰写逾万字法治化保障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意见。朱晨律师自愿赴西藏定结县服务,填补了“无律师县”的空白;他积极参加地震灾后重建,多次为灾后安置政策出具法律建议。我本人多次奔波洛扎县和山南市为李某某等21名民工追讨欠薪20余万元,并代理西藏首起购买手机自燃受伤索赔诉讼,为受害者张某某挽回了损失。
在“转”上见成效,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针对西藏法治基础较薄弱,法律人才匮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不强等现状,我们提出了“办案+普法”“援助+造血”的法援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当地干部群众的法治自觉。我和符蓉律师多次在城区违建拆除一线设立法律咨询处,及时回应各方法律咨询;朱晨律师在抗震救灾现场开设法律宣传服务驿站,第一时间解决灾区干部群众及施工人员遇到的法律困难;赛音额妮尔勒律师创新开展“8小时外”法律咨询服务,为远道而来办事的基层农牧民群众无偿提供服务;在当地组织的“法润雅江”“法润边疆”行动中,我先后深入12个县(区市)、30个企业单位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法律服务宣传工作。通过我们的努力,当地干部群众从之前的要我学法、要我守法已转化为我要学法、我要守法。以前有些当地群众遇到矛盾纠纷会让神明或老天做主,现在都能自发地依靠法律解决找律师做主。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带一造血”行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收徒带徒等方式,手把手培养当地法律人才。一年来,先后有20余名当地法律工作者在我们的直接指导帮助下,办案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在“化”上求进步,相互学习相互感化。援助是相互的,我们为当地干部群众送去了法律援助,他们给我们回报了丰厚的精神财富。西藏的干部群众有一种能吃苦、不怕累、勇于战胜困难、积极乐观甘于奉献的精神,这为我们战胜高原缺氧和强烈的紫外线等困难提供了精神力量。葛利强、朱晨律师的援助地海拔4500米左右,初来乍到,身体严重不适。当地干部群众主动给他们送药送饭,当地进藏干部还贴心地为他们讲解克服高原缺氧的“小妙招”,帮助他们很快适应了环境。每当我们思乡念子心切的时候,总有当地干部群众走到我们身边,送来安慰和祝福。每逢节假日,都会把我们当作他们家中一员,一起聚餐一起跳舞。
回顾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收获就是意志得到磨炼,服务意识得到提升。在此衷心感谢司法部为我们提供这个机会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