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广东省会城监狱“三聚焦、三发力”促财产性判项履行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3-03 17:54
分享到 打印

  会城监狱根据省局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和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精神,在全体罪犯中开展了财产性判项相关政策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引导罪犯正确履行财产性判项。

  一是聚焦“不懂履行”破题,在政策宣传上发力。部分罪犯因不懂得财产性判项对减刑假释的严重影响,所以对履行财产性判项不够重视。监狱从政策解读方面破题,整合多部门宣教资源,利用好“两报一栏”、电教设备、课堂化教育三个平台,开展立体宣传教育。刑罚执行科组织减刑假释政策宣讲解读,生活卫生科组织狱内零花及消费教育,监区开展周讲评、小组讨论、集体交流,利用电教平台每天播报10分钟政策资料,鼓励罪犯自学财产性判项相关法律知识、书写学习心得、向监狱小报投稿,制作黑板报、墙报、宣传挂图和标语,邀请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监开展法治宣传等。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讲清楚财产性判项的政策要求,让罪犯认识到履行财产性判项是法定义务,增强履行的心理预期。

  二是聚焦“不想履行”解题,在矛盾化解上发力。有些罪犯认罪态度不端正,认为自己不需要减刑,所以没必要缴纳罚金,有些罪犯将财产性判项视为经济负担。针对诸如此类不想履行的问题,监狱组织对全监财产性判项罪犯大排查,摸清罪犯“不想履行”的问题症结,开展全员覆盖个别谈话教育,针对不同的症结对症下药、直达病根。开展监狱大接访、监区长接谈夜活动,解答罪犯普遍关注的财产性判项与“确有悔改”表现的关联、如何履行等问题,进一步打消顾虑。组织现身说法,比较履行与不履行在减刑幅度、零花限制等方面的差别,通过身边鲜活的案例,使罪犯加深认识履行财产性判项的必要性,变被动为主动。

  三是聚焦“100%履行”立题,在长治长效上发力。财产性判项是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狱从维护刑事判决严肃性的角度立题,向实现“100%履行”努力。立足实践,对前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编印《财产性判项罪犯提请减刑从严参照表》,制定《会城监狱罪犯财产刑履行指引》,对有效做法进行巩固,对工作缺漏打牢补丁,确保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越来越顺畅。同时,多次与地方检察院、法院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民事赔偿以及退赔退赃履行机制,为罪犯正确履行财产性判项提供便利。

  (广东省会城监狱供稿)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