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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3-1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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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严格规范罪犯减刑工作,增强执法司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罪犯改造,3月3日上午,江西省饶州监狱与上饶珠湖地区检察院举行罪犯减刑案件听证会。

  上饶珠湖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超主持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2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名鄱阳县人大代表、1名鄱阳县政协委员、1名德安县司法局代表、1名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

  饶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赖华荣,饶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程文明,副监狱长林伟雄与省电视台都市频道、鄱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珠湖地区检察院干警、监狱民警在主会场旁听会议。

  本次听证会就饶州监狱服刑罪犯丁某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公开听取各方意见。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饶州监狱民警介绍罪犯丁某服刑改造情况,并宣读了拟提请减刑的审查意见。服刑罪犯丁某陈述了服刑情况及申请减刑理由。听证员就有关问题向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进行现场提问,就听证事项进行了闭门讨论、评议,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主任阮先红代表听证员宣读听证评议结果。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意见,提出检察意见。

  近年来,珠湖地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与饶州监狱就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本次减刑公开听证会,系珠湖检察院与饶州监狱首次举行,是双方共同落实加强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要求的首次实践,是深化检务公开、狱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进案件客观公正办理的重要方式。

  一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广泛参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的关注关切。二是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面对疫情影响,监狱封闭等现实问题,本次听证会由饶州监狱首次采取局域网内部视频连线方式,设立了狱外、狱内两个会场,实现了检方、监狱警方联合“云听证”,改变主要依据案卷书面审查的局限,通过现场听取管教民警介绍、服刑人员陈述,有助于检察官更加全面、准确、客观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三是有利于实现执法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听证会通过视频方式组织100余名服刑罪犯现场接受法治教育,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服刑人员充分了解减刑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充分体现服刑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消除对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的疑虑,达到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促进罪犯改造、积极化解矛盾的教育改造效果。

  会议结束后,省电视台都市频道、鄱阳县融媒体中心进行了现场采访。

  (江西省饶州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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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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