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0-01-0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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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2月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fld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月7日

相关稿件: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点击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系统.jpg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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