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加强法治保障服务自贸港建设

访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李永利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20-06-22 09:37
分享到 打印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本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开设“司法厅局长系列访谈”专栏,就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学习宣传民法典等方面工作,对江苏、广东、辽宁、海南、四川、浙江6个省的司法厅厅长进行专访。敬请关注。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今年全国两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任务要求。做好海南法治建设工作,关乎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如何推进海南法治建设工作?站在新起点,如何展现海南司法行政的新作为?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李永利。

记者:请问海南省司法厅作为重要的法治建设部门,如何领会全国两会精神?

李永利: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振奋人心、提振信心的重要政治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会议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增强全国人民的战略自信和必胜勇气,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两会对海南给予了特别关注,会议通过的6个报告18次提到海南,《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任务要求,可以说前所未有,足见中央对海南的重视和厚望;乘全国两会的东风,近日中央也正式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这也进一步向全世界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的信心和决心,令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行动争取超常规的实效和突破。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发表两年来,海南省司法厅在服务自贸港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李永利: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两年来,我们始终按照习总书记“逐步探索、稳步推进”和“分阶段、分步骤”建设的要求,解放思想、积极作为,推出了一批有效举措。一是强化制度集成设计,构建与自贸港相配套的政策法律制度体系。在中央立法支持方面,推动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上国家立法日程,今年正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土地管理法等3部法律获准在海南调整适用,5部行政法规调整事项正在国务院审议,近期有望落地;国务院将进口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审批权下放海南。在中央政策支持方面,中央依法治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司法部支持我省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等8项重点改革,争取其他自贸区30项政策落地海南。在地方立法创新方面,制定涉及自贸区(港)建设的法规规章12件,其中律师、会计师、多规合一、商事登记和反走私、重点园区体制决定等立法改革列入制度集成创新典型案例。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与自贸港相适应的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推出130项考评指数体系,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估,取得积极成效。全面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三个三”,即案件、职责、编制“三划转”,受理、审理、决定“三集中”,省、市、县“三同步”的要求压茬推进,目前已进入收官阶段。大力推进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扩大法律开放,建立与自贸港相衔接的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并推动覆盖全省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推出指尖上“淘宝式”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律师、公证、仲裁等领域改革开放,重新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实现十大创新,其中六项全国首创;率先推出涉外公证全省通办模式;挂牌成立海南国际仲裁院,建立理事会主导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国际化仲裁员队伍,加速与国际接轨。

记者:今年是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实施之年,请问海南省司法厅在深入推进服务自贸港建设方面做了哪些法治安排?

李永利: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开局和实施之年,做好早期安排,取得早期收获,为自贸港建设起好步、开好头尤为关键。我们要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自贸港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以“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和“干一件成一件”的韧劲,只争朝夕、扎实稳妥、接续前行,为自贸港建设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一是与海南省人大一道,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推进自贸港法立法进程,争取更大立法授权;二是推动建立更高效、便捷的调法调规工作机制;三是构建自贸港“1+4”法律法规集群;四是加大对《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涉及海南事权方面法治建设事项的督察落实力度;五是抓好公平竞争、商事注销、征收征用、破产条例等早期重点立法项目,积极推动制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三个清单”;六是稳步推进市县“五合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七是加快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实现“一个机构管复议”;八是紧扣自贸港需求,进一步拓展和开放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服务领域,优化调整公证执业区域,修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九是推动出台并实施好《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建立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化解纠纷机制;十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